一、一般情况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公证?
(一)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1、卖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结婚证等;
2、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等;
3、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交易房产是多人共有的,则卖方应为所有共有人(以及其配偶),需要全部到场。
(二)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三)公证员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
(四)公证员受理申请后首先重点审查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契约。
(五)公证员根据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买卖合同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
(六)公证员对交易的各个相关环节进行调查。
(七)公证员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二、卖方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①出卖方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股东会议决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②出卖方是自然人的,应提交出卖人及其共有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④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⑤拟出卖房屋为国有资产的,需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的证明文件;
⑥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买方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①买方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
②买方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③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的活动,公证时要根据流程依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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