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认定为无效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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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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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格式条款和免责条款。
哪些情况可认定为无效合同

一、哪些情况可认定为无效合同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欺骗对方,目的是使其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如以次充好、以假充 真,利用托儿共同欺骗他人,假扮订立合同骗取对方的定金预付款。构成欺诈要有一方有欺诈的故意,实施了欺诈的行为,受欺诈方签订合同是受欺诈的结果 等要件。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即双方当事人互相勾结,为牟取非法利益,共同订立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如以低价变卖国有资产,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等。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指当事人订立合同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目的和内容上是非法的。如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名为借贷、实为非法集资的合同,名为分包、实为转包的合同,为逃避债务而转移资产的合同。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也就是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它违反了社会公共道德,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如提供场地给他人进行淫秽表演、聚众赌博卖淫嫖娼等活动。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强制性规定是指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人们必须为某些行为或不得为某些行为,如违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合同,非法买卖麻醉药品的合同。

(六)格式条款和免责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二、无效合同怎么处理

(一)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因为无效合同从开始就无效,所以返还财产就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也就是说,是谁的财产就应当归还给谁。如果标的物已消耗、损坏或灭失,或者已被善意的第三人合法取得而不能返还时,则可用赔偿经济损失的办法进行抵偿。

(二)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那么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指承担因自己的过错责任而造成的损失,即指双方当事人按照责任主次、轻重,分别承担经济损失中与自己责任相应的份额,而不是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也不是平均分担损失。

(三)追缴财产。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故意的,就应当将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出于故意的,那么故意的一方应将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回给对方;非故意的一方已经从对方取得的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应收归国家所有。

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我们在签订合同时,时常会因为不熟悉法律法规或因为失误等种种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因此,我们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审查合同的效力问题,避免出现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使我们的合同目的落空并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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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认定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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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合同可认定为无效
合同无效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签订时,若一方或双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合同订立有恶意串通,牺牲第三方利益的行为;再者,合同内容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和公序良俗;最后,协商中存在虚假陈述或欺诈等不诚信行为。这些因素导致合同法律效力得不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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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哪些情况下购房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常见的几种无效购房合同:
1、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民法总则》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刑法中的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指,年满八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人。
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侵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按份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
3、司法机关和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
被司法机关和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房屋所有人在房屋被解除上述措施前不得出售,否则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依法查封的房屋、被划入拆迁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等等。。
4、损害集体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
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合同无效。
5、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
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新房常见的几种无效购房合同:
1、商品房预售违法,合同无效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开发商存在欺诈、胁迫购房者签订合同
对于开发商误导导致购房人产生重大误解,或者开发商胁迫购房者违背真实意思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但是购房者需要进行举证来申请和仲裁机构予与变更或者撤销。
3、交付房屋的套型和设计不符
开发商私自变更设计包括户型、面积朝向等事先没有经过购房者同意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购房合同无效。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开发商实际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该约定的建筑面积或者套内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购房合同无效。
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房屋主体结构指的是承重墙、梁、柱等,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属主体结构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购房合同无效。
6、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买房再次抵押
签订买卖合同后,出售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房屋抵押给第三方,合同无效。或者一房多卖的行为,购房合同是无效的。
7、开发商隐瞒事实出售拆迁安置房
开发商将拆迁安置房出售给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
8、延期交房超过合理期限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履行交付房屋任务的,购房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由人民、仲裁机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①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
②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④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⑤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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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格式条款和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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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二手房买卖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律师回复] 二手房合同是房产交易的重要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合同就会是关键的证据之
一,所以签订合同时就要尤其注意,防止买卖合同变成无效合同。那么,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签订合同又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 、二手房买卖合同在哪些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1、 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
根据规定,房产交易合同的签订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当事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了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行为,并且没有得到监护人的追认,那么他所签订的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为目的的话,那么该合同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房产交易中,合同的内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该合同是会被认定为无效的合同的。比如合同的内容是关于人身或者身份关系的,该合同就是属于无效的合同
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
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1、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
由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都不能成为合同签订的当事人,所以在签订二手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若发现对方的身份信息有假,那就不要再继续交易,并可向作假的一方索要赔偿。
2、约定好特殊情况
由于房产交易的流程比较复杂,而且持续时间比较长,可能会出现很多意料之外的事情,因此交易双方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好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买家的贷款若是办理不下来应该怎么处理,买家拖延支付房款应该如何处理等。
3、 约定合同变更事宜
买卖合同也许会随着交易的进行而发生变化,所以交易双方需要在合同中规定好相关的合同变更事宜。比如,约定好若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需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一定的时间内签订补充协议,注明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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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有什么
[律师回复] 二手房合同是房产交易的重要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合同就会是关键的证据之
一,所以签订合同时就要尤其注意,防止买卖合同变成无效合同。那么,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签订合同又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 、二手房买卖合同在哪些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1、 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
根据规定,房产交易合同的签订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当事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了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行为,并且没有得到监护人的追认,那么他所签订的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为目的的话,那么该合同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房产交易中,合同的内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该合同是会被认定为无效的合同的。比如合同的内容是关于人身或者身份关系的,该合同就是属于无效的合同
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
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1、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
由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都不能成为合同签订的当事人,所以在签订二手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若发现对方的身份信息有假,那就不要再继续交易,并可向作假的一方索要赔偿。
2、约定好特殊情况
由于房产交易的流程比较复杂,而且持续时间比较长,可能会出现很多意料之外的事情,因此交易双方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好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买家的贷款若是办理不下来应该怎么处理,买家拖延支付房款应该如何处理等。
3、 约定合同变更事宜
买卖合同也许会随着交易的进行而发生变化,所以交易双方需要在合同中规定好相关的合同变更事宜。比如,约定好若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需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一定的时间内签订补充协议,注明变更事项。
二手房买卖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二手房合同是房产交易的重要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合同就会是关键的证据之
一,所以签订合同时就要尤其注意,防止买卖合同变成无效合同。那么,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签订合同又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 、二手房买卖合同在哪些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1、 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
根据规定,房产交易合同的签订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当事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了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行为,并且没有得到监护人的追认,那么他所签订的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为目的的话,那么该合同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房产交易中,合同的内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该合同是会被认定为无效的合同的。比如合同的内容是关于人身或者身份关系的,该合同就是属于无效的合同
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
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1、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
由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都不能成为合同签订的当事人,所以在签订二手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若发现对方的身份信息有假,那就不要再继续交易,并可向作假的一方索要赔偿。
2、约定好特殊情况
由于房产交易的流程比较复杂,而且持续时间比较长,可能会出现很多意料之外的事情,因此交易双方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好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买家的贷款若是办理不下来应该怎么处理,买家拖延支付房款应该如何处理等。
3、 约定合同变更事宜
买卖合同也许会随着交易的进行而发生变化,所以交易双方需要在合同中规定好相关的合同变更事宜。比如,约定好若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需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一定的时间内签订补充协议,注明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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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无效合同是指因内容或形式违规,如欺诈、损害公共利益、恶意串通等,导致法律不予承认并需自始无效的合同。判定无效需满足触犯法律制约、恶意串通、欺诈胁迫等条件。无效合同特性包括违反法律规则、不履行性及自始无效。一旦确认无效,合同即刻失去法律约束力,无论后续如何,其效力不可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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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无效婚姻有什么情况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况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了无效婚的四种情况:
重婚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
1、重婚的情况。什么是重婚呢?重婚就是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的情况。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及自己所生育各代的血亲,如父母、(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外)高祖父母、子女、(外)孙子女、(外)曾孙子女、(外)玄孙子女等均为自己的直系血亲。所有的直系血亲均在禁止之列。
旁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主要包括:
(1)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的兄弟姐妹。
(2)伯、叔与侄女,姑与侄,舅与甥女、姨与甥。
(3)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3、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姻法并未一一列举。一般主要是指,麻风病、花柳病、精神病、有生理缺陷而不能、先天性痴呆以及其它已被证明不应结婚的传染病或遗传性疾病。花柳病属于恶性传染病,不仅传染而且遗传,未治愈不可结婚。法律仅限于禁止未治愈者结婚。精神病患者因为没有正常的认识能力,也没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能履行婚后应尽的义务,在未治愈前也是不能结婚的。精神病的种类很多,一般都不能结婚,但对某些轻度的、间隙性精神失常者,只要对方完全了解病情并双方自愿,应允许结婚。因为生理缺陷而不能,未经治愈也不应结婚。若双方均有生理缺陷,仍要求结婚,相互可以依靠,那么可作为例外准予结婚。此外,先天性痴呆及患其它已被证明不宜结婚的传染病或遗传性疾病,原则上不准结婚,后者在未治愈前不准结婚。
4、婚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了结婚年龄的最低界限,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无效婚姻有什么情况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况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了无效婚的四种情况:
重婚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
1、重婚的情况。什么是重婚呢?重婚就是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的情况。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及自己所生育各代的血亲,如父母、(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外)高祖父母、子女、(外)孙子女、(外)曾孙子女、(外)玄孙子女等均为自己的直系血亲。所有的直系血亲均在禁止之列。
旁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主要包括:
(1)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的兄弟姐妹。
(2)伯、叔与侄女,姑与侄,舅与甥女、姨与甥。
(3)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3、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姻法并未一一列举。一般主要是指,麻风病、花柳病、精神病、有生理缺陷而不能、先天性痴呆以及其它已被证明不应结婚的传染病或遗传性疾病。花柳病属于恶性传染病,不仅传染而且遗传,未治愈不可结婚。法律仅限于禁止未治愈者结婚。精神病患者因为没有正常的认识能力,也没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能履行婚后应尽的义务,在未治愈前也是不能结婚的。精神病的种类很多,一般都不能结婚,但对某些轻度的、间隙性精神失常者,只要对方完全了解病情并双方自愿,应允许结婚。因为生理缺陷而不能,未经治愈也不应结婚。若双方均有生理缺陷,仍要求结婚,相互可以依靠,那么可作为例外准予结婚。此外,先天性痴呆及患其它已被证明不宜结婚的传染病或遗传性疾病,原则上不准结婚,后者在未治愈前不准结婚。
4、婚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了结婚年龄的最低界限,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该如何认定无效婚姻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第12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第8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不予支持。”第9条:“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婚姻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人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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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收条会被认定为无效
有效的收条需满足:1)代表国家、集体或第三人且合法授权的自然人签署;2)平等自愿、公平合法的协议;3)无行为能力者或限制行为能力人需经代理同意;4)权限范围内,不违反法律。否则,收条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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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该怎么认定婚姻无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由于婚姻缺乏法定的要件,由此导致了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归于无效。此时确认婚姻无效后,就要对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等问题做出处理。那么大家知道无效婚姻财产如何分割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如何认定婚姻无效
1、违反一夫一妻制的无效婚姻。
“婚姻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构成重婚,其再缔结的婚姻无效,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其
二,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无效婚姻。
基于提高人口素质、避免遗传疾病的要求,以及长期形成的伦理观念,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是各国婚姻法的通例。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因此,凡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都应当是无效婚姻。我国许多地区长期流行所谓的“亲上加亲”的婚姻陋俗。特别是表兄妹结婚的在过去比较常见。这明显违反婚姻法,必须禁止。
2、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无效婚姻。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应禁止结婚。法律禁止患有特定疾病的人结婚,目的是为了防止和避免疾病的传染和遗传,以保护婚姻关系当事人的身体健康及其他合法权益,同时有利于后代的健康。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未治愈、先天性痴呆以及某些已被实践证明不应结婚的传染病未治愈者。
在以上情形中,因重婚和有禁止结婚的血亲而导致的婚姻无效是绝对的。对于第三和第四种情形结婚时不具备结婚的条件,后来阻却结婚的事由消失的,不应认定婚姻无效。如结婚时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已治愈的。结婚时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后来都达到婚龄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不予支持。”
无效婚姻财产如何分割
当事人间形成了无效的婚姻关系,那涉及的无效婚姻财产分割问题该如何分割?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最高人民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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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婚姻无效的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确认婚姻无效的流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确认婚姻无效的机关包括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
我国对登记机关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申请人、法律责任等规定立法滞后。
通过人民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规定相对完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七条规定: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就已办理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条规定:人民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第三条 人民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第五条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应当受理。
第六条 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
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
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第七条 人民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前款所指的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
无效合同认定的管辖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无效合同纠纷如何确定地域管辖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未作明确规定。
司法实践中,有一种观点认为,无效合同纠纷只能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依民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而不能适用民诉法第二十四条,即不能依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其理由是,如果将无效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依有效合同来确定,就会产生程序性裁定与实体判决之间的矛盾。即在确定管辖进行程序性处理时,推定合同有效,而在实体处理时却又判定同一合同无效,从而形成裁定书与判决书之间的矛盾。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笔者认为,对无效合同纠纷一般亦应按民诉法第二十四条确定地域管辖,即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理由如下:
一、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分析以上法条内容,我们不难发现: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合同双方只要在合同书上签名或盖章,合同即告成立而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合同生效则还须具备“依法成立”这一条件。可见,合同成立是对合同事实的评价,而合同生效则是对合同价值的评价,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二、无效合同属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这一法律规定,是对无效合同订立、履行全过程的价值否定,但正如前文所述,这种对合同的价值否定只能及于合同的效力,而不能及于合同的有效成立。换句话说,只要符合成立条件,合同即使被确认无效也不能改变其有效成立这一客观事实。
三、民诉法第二十四条中的“合同”是指有效成立的合同。民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这里的“合同”显然是指有效成立的合同,而不是指有效合同。因为要确认合同是否有效,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实体审查,这已超出了立案庭的职责权限,即便是业务庭的审判人员,一般也不可能在庭审之前确认合同的效力,何况依照法律规定,对管辖权的审查只能进行程序性审查,而不应涉及案件的实体处理。因此,只有将该法条中的“合同”解释为有效成立的合同,才符合立法本意,也便于实践操作。可见,无效合同纠纷确定地域管辖时亦应适用这一法律规定。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被撤销或者中止的,不影响合同中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如果无效合同中已确定了协议管辖条款,那么该协议管辖条款则不因合同的无效而失去效力,也就是说,无效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是有效的,人民在确定此类无效合同管辖时应依合同双方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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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借据效力丧失的情形包括:借款人明知资金用于违法活动仍签署的;基于虚假、欺诈、胁迫签署的协议;因情感影响形成的借贷,缺乏理性的;虽有书面凭证但未实际付款的借款。这些情况下的借贷不受法律保护,受损方可寻求法律途径变更或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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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对于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如何认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2,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1.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但对于无效婚姻,最高人民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即近亲结婚,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无效合同的类型有哪些,如何确认合同无效?
[律师回复]
一、无效合同的类型有哪些《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除以上五种情况外,在合同中订立如下免责条款该条款应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但是,在现实生产、生活中,无效合同的表现形式还不止这几种,最少还有以下几种情况:不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和人员签订的合同(属主体不合格);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签订合同时签订的合同;盗用他人名义签订的合同;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签订的未被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以国家禁止流通物或未经许可,以国家限制流通物为标的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非法转让或倒卖的合同;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的合同。
二、如何确认合同无效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就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必须持十分慎重的态度,应依法进行。确认无效合同主要应从以下两点加以区别:(
1)从形式上和实际上加以区别,要注意把有重要缺陷和违反了有效条件根本不能执行区别开来;(
2)从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上加以区别,合同被确认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则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对于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如何认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2,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1.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但对于无效婚姻,最高人民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即近亲结婚,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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