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分类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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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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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合同分类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合同分类有哪些

合同分类如下:

1、法定分类。我国民法典列出了以下15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以上15种在民法典中专门列出的合同,在法学理论上称为“有名合同”。但并不是只有有名合同才是有效的,凡是人们自愿订立的合同,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哪怕民法典没有专门将它列出也是有效的,同样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2、学理分类。主要有如下分类:

(1)双务合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即缔约双方相互负担义务,双方的义务与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的合同。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无偿有偿都是双务)、保管合同(无偿有偿都是双务)。

单务合同指仅由当事人一方负担义务,而他方只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唯一一个纯粹的无偿合同)、自然借款(无偿有偿都是单务)等合同为典型的单务合同。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为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取得权利需向对方偿付一定代价的合同,如买卖、互易合同等。

无偿合同即当事人一方只取得权利而不偿付代价的合同,故又称恩惠合同,如赠与、使用合同等。

有些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委托、保管等合同。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单务合同原则上为无偿合同,但有的单务合同也可为有偿合同,如有息贷款合同。

(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以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的,为诺成合同。

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实物给付,合同始能成立,为实践合同,亦称要物合同。

(4)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凡合同成立须依特定形式始为有效的,为要式合同;反之,为非要式合同。法人之间的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公民间房屋买卖合同除用书面形式订立外,尚须在国家主管机关登记过户

(5)主合同与从合同。凡不依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能独立成立的合同,称为主合同。凡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始能成立的合同,称为从合同。例如债权合同为主合同,保证合同债务之履行的保证合同为从合同。从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故主合同消灭时,从合同原则上亦随之消灭。反之,从合同的消灭,并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6)本约与预约。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协议为预约。嗣后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为本约,即本合同。凡订有预约的,即负有订立本合同的义务,违背预约而使对方遭受损失时亦应负民事责任

(7)当事人与第三人利益。根据订立的合同是为谁的利益,可将合同分为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是指仅订约当事人享有合同权利和直接取得利益的合同。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订约的一方当事人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第三人设定权利,使其获得利益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第三人既不是缔约人,也不通过代理人参加订立合同,但可以直接享有合同的某些权利,可直接基于合同取得利益。如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保险合同

一、合同订立的流程如下:

1、一方当事人发出希望订立合同的要约

2、受要约人作出同意订立合同的承诺;

3、当事人之间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自各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合同成立。

二、签合同需要的资料如下:

1、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合同所需的其他材料,如合同文本、公司章、法人章、合同章、签字笔等。

总而言之,合同可以根据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可以分为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付出代价,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合同是否要以特定形式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合同分类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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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分类有哪些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合同分类有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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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资产类负债类的分类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会计科目涉及到的六大要素是:《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六个会计要素。
一、资产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可以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非流动资产是指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才能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二、负债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负债可以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其中,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预提费用等;非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三、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通常由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含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构成。
四、收入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因此,收入是会计活动带来的结果。按照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可以将收入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建造合同收入等;按照企业从事日常活动在企业的重要性,可将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五、费用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费用是企业为获得收入而付出的相应“代价”。
六、利润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余额、直接记录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如果企业实现了利润,表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将增加,业绩得到了提升;反之,如果企业发生了亏损(即利润为负数),表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将减少,业绩下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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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分类有哪些类型
技术合同分类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主要有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无论签订何种类型的合同,在签订前应明确区分合同类型,并注意签订的细节,以免发生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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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资产类负债类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会计科目涉及到的六大要素是:《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六个会计要素。
一、资产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可以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非流动资产是指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才能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二、负债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负债可以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其中,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预提费用等;非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三、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通常由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含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构成。
四、收入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因此,收入是会计活动带来的结果。按照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可以将收入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建造合同收入等;按照企业从事日常活动在企业的重要性,可将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五、费用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费用是企业为获得收入而付出的相应“代价”。
六、利润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余额、直接记录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如果企业实现了利润,表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将增加,业绩得到了提升;反之,如果企业发生了亏损(即利润为负数),表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将减少,业绩下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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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负债类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会计科目涉及到的六大要素是:《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六个会计要素。
一、资产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可以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非流动资产是指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才能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二、负债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负债可以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其中,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预提费用等;非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三、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通常由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含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构成。
四、收入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因此,收入是会计活动带来的结果。按照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可以将收入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建造合同收入等;按照企业从事日常活动在企业的重要性,可将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五、费用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费用是企业为获得收入而付出的相应“代价”。
六、利润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余额、直接记录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如果企业实现了利润,表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将增加,业绩得到了提升;反之,如果企业发生了亏损(即利润为负数),表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将减少,业绩下滑了。
资产类, 负债类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会计科目涉及到的六大要素是:《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六个会计要素。
一、资产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可以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非流动资产是指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才能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二、负债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负债可以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其中,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预提费用等;非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三、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通常由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含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构成。
四、收入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因此,收入是会计活动带来的结果。按照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可以将收入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建造合同收入等;按照企业从事日常活动在企业的重要性,可将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五、费用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费用是企业为获得收入而付出的相应“代价”。
六、利润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余额、直接记录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如果企业实现了利润,表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将增加,业绩得到了提升;反之,如果企业发生了亏损(即利润为负数),表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将减少,业绩下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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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同类型分类有哪些?
对于合同类型分类主要有狭义合同、广义合同等,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有关条款规定来认定,双方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协商合同有关内容,后期要严格按照规定来履行有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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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四类职业类别包含前三类的职业吗,保四类的,如果作类前三类职业在保障范围吗
[律师回复]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包括侮辱案;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共5种。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包括故意伤害案;非法侵人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一类犯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一类犯罪)规定的犯罪,而且是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以及被害人根据14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直接的其他案件。
自诉案件的程序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二)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
(五)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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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类型分为哪些类别
工程合同多样,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明确发包人与勘探、设计方的权责;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权责;委托监理合同,委托监理单位管理工程项目;物资购销合同,保障物资供应与协同配合。各类合同均具法律效力,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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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营业执照类型类型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具体步骤如下:
到工商部门登记,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工商部门登记名称,记住这仅仅是登记一个名称,还没到申领营业执照的时候。因为在领取工商执照前,的先拿到卫生许可证。所以,那营业执照需先到辖区内的卫生监督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
申领卫生许可证申领了卫生许可证须找到辖区内的卫生监督部门申请受理。由申情人填写的《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准确、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如受理部门对申请人填写的《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内容与所提供的资料经负责责任监督员核对无误进行登记。承办监督员依照法律、法规、法章、规范文件和卫生标准、卫生要求规定,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申核,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切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结束后,符合规定的,承办监督员开具《收费通知单》受费,在《卫生许可证发放登记表》上登记,经营管领导审批后,由申请人前往卫生局办理领取《卫生许可证》有关手续。
申请工伤营业执照,领导卫生许可证后,就可以凭证及相应的房屋租凭证明、身份证,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了。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申请从事饮食业食品加工和销售业,应出具食品卫生监督机关核发的证明;请帮手、带学徒的、应当报送与榜首、学徒分别签订的合同数。涉及人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还应出具保险证明。
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带上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还有经营者的身份证。个体工商户开的小餐馆,要交50的营业税。另外需交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税额的营业税的11,还有一部分其他的税额,所占份额非常小,各种创业优惠政策可以再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现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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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分类有哪些
劳动合同主要有三种类别:固定期限合同,双方约定具体的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合同,无明确终止日期,可根据双方意愿继续履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其终止与特定工作任务的完成相关。这三种合同类型满足了不同雇佣场景的需求,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灵活多样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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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请问一下关于工程类别怎么填一类二类
[律师回复] 建筑工程中的划分标准为
一类工程
1)跨度30米以上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2)单炉蒸发量10T/H以上或蒸发量30T/H以上的锅炉房。3)层数30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米以上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6)高度100米以上的烟囱;高度60米以上或容积100立方米以上的水塔;容积4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二类工程
1)跨度30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2)单炉蒸发量6.5T/H以上或蒸发量20T/H以上的锅炉房。3)层数16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米以内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内的体育场。
6)高度10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60米以内或容积10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3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请问一下关于工程类别怎么填一类二类
[律师回复] 建筑工程中的划分标准为
一类工程
1)跨度30米以上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2)单炉蒸发量10T/H以上或蒸发量30T/H以上的锅炉房。3)层数30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米以上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6)高度100米以上的烟囱;高度60米以上或容积100立方米以上的水塔;容积4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二类工程
1)跨度30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2)单炉蒸发量6.5T/H以上或蒸发量20T/H以上的锅炉房。3)层数16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米以内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内的体育场。
6)高度10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60米以内或容积10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3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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