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京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按什么算的?

最新修订 | 2024-08-16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南京市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是按人口和面积综合计算补偿费,房屋价值的补偿就会按房屋面积的大小计算,而对于周转性补偿就会按每户的人口数量给予补偿,而对于奖励性补偿就会按当地的实际情况给予补偿费。
2024年南京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按什么算的?

一、南京拆迁补偿标准是按什么算的

拆迁时按人口和房屋建筑面积综合计算补偿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规定向被征收人支付各类补偿金,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是什么

(1)、按原面积妥善安置原则。

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原则上按原面积妥善安置的原则,既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生产经营面积,降低居住水平,生产经营收入,又要保证拆迁人在拆迁活动中不承担额外责任。但当事人可就拆迁房屋的安置地点、面积、搬迁期限、搬迁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进行协商。

(2)、鼓励迁往市区边陲地段和人口稀疏地区的原则。

为了城市的长远发展,减轻城市中心地区基础设施、社会服务、住房等压力,对被拆迁户的安置应采取鼓励从城市中心人口密集的地区迁往城市正在发展、人口较为稀疏的城市边缘地区,从区位较好的地段迁往较差的地段的原则。凡根据该鼓励原则迁往市区边缘地段的,以及从区位好的地段迁往区位差的地段的被拆迁户,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以示鼓励。

(3)、等价交换原则。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不管是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还是作价补偿方式,在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时,一方面,拆迁方要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或用房面积;另一方面,被拆迁方则无权通过拆迁无理要求增加额外的住房面积,双方均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协商处理安置事宜。

(4)、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

拆迁方在拆除被拆迁方的房屋时,应先妥善安置被拆迁方,然后再予以拆除房屋,即使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补偿安置协议未达成一致,拆迁方依法先执行拆迁时,也必须先对被拆迁方做好安置工作,保证被拆迁方不至于因房屋被先行拆除而无安身之处,从而确保被拆迁人的居住权

三、拆迁补偿不合理去哪里投诉

1、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2、若是对于投诉的结果不满意的,当事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南京市拆迁补偿标准需要由政府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和人均收入来确定,除了有房屋的价值补偿之外,还有周转性补偿等等,只要所给予的补偿不低于现生活水平标准,那么此补偿就是合理、合法的,所以,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规定,也没有统一的数额,必须要按实际的情况来处理。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1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0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2024年南京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按什么算的?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1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2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0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3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6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2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2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6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7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5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1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5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4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8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1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苏州177****429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8****332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8****600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市农村拆迁补偿规定
南京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南京市最新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南京市最新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住宅房屋征收补助搬迁补助费每平方米50元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28元,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600元的补足至600元。实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产权调换协议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及规定的月临时安置费标准发放。征收住宅房屋,设备拆移补助费标准为:
1、原有管道煤气拆除,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补助费:2020元/户。
2、固话拆移补助费:310元/部。
3、有线电视拆移补助费:400元/户。
4、宽带拆除补助费:500元/端口。
5、空调拆装补助费:200元/台。
6、太阳能热水器拆装补助费:200元/台。
7、被征收房屋的使用人用电增容至8千瓦的,补助费:280元/户。(征收非住宅房屋,拆除管道煤气、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等补助费参照征收住宅房屋标准补助。)提前搬家奖励标准统一30日内搬家每平方米奖1000元这一规定就此前尺度不一的提前搬家奖励标准进行了统一。被征收人或者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直管公房承租人45日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给予一次性提前搬家奖励。根据规定,自征收签约期限首日起至30日内,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房产凭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1000元计算搬家奖励,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50000元的补足至50000元。自第31日起至45日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提前搬家奖励予以相应扣减。以第30日提前搬家奖励费金额为基数,第31日至第40日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每日等额递减5%;第41日至第45日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每日等额递减10%。第45日奖励费金额与第44日相同。违章建筑不予支付提前搬家奖励。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23年南京市拆迁补偿标准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23年南京市拆迁补偿标准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你好,律师。我是南京的,最近我在和我老公办理离婚,现在我们的房子要拆迁,请问南京市浦口区2017离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首先,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不管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还是诉讼离婚(去法院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后,只要对财产分割没有异议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法院判决的离婚财产分割就属于有法律效力的,没有欺诈、胁迫、对方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离婚财产分割就属于确定的分割。确定了房产归属后,我们再来看房屋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是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因此,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拆迁房屋的补偿,获得的拆迁补偿款是对被拆迁人的经济补偿,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还有份儿吗?按照上面的分析,离婚后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房屋所有人(房主),因拆迁造成的损害给予的经济补偿。因此,离婚分割财产时,未获得房产的,离婚后房屋拆迁获得的补偿也没有权利请求分割。综上所述,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对于离婚时未分得房产的一方没有补偿。离婚后获得的房屋拆迁补偿属于房屋产权一方所有,不得要求重新分割。以上就是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的部分分析,对于户口未迁出的,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还有没有份,具体还是要看房屋拆迁的政策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0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南京小市拆迁能赔多少钱
拆迁补偿款一般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不等,由于现行法明确规定了,被拆迁方获得的补偿数额,不会低于被拆迁房屋本身的价值,若是依旧不知道南京小市拆迁能赔多少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南京拆迁补偿
[律师回复] 一、搬迁补助费每平方米50元
二、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
三、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28元,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600元的补足至600元。
四、实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产权调换协议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及规定的月临时安置费标准发放。
五、征收住宅房屋,设备拆移补助费标准为:
1、原有管道煤气拆除,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补助费:2800元户。
2、固话拆移补助费:310元部。
3、有线电视拆移补助费:400元户。
4、宽带拆除补助费:500元端口。
5、空调拆装补助费:200元台。
6、太阳能热水器拆装补助费:200元台。
7、被征收房屋的使用人用电增容至8千瓦的,补助费:280元户。
(征收非住宅房屋,拆除管道煤气、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等补助费参照征收住宅房屋标准补助。)
六、提前搬家奖励标准统一:30日内搬家每平方米奖1000元
七、这一规定就此前尺度不一的提前搬家奖励标准进行了统一。被征收人或者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直管公房承租人45日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给予一次性提前搬家奖励。
八、根据规定,自征收签约期限首日起至30日内,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房产凭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1000元计算搬家奖励,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50000元的补足至50000元。自第31日起至45日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提前搬家奖励予以相应扣减。以第30日提前搬家奖励费金额为基数,第31日至第40日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每日等额递减5%;第41日至第45日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每日等额递减10%。第45日奖励费金额与第44日相同。违章建筑不予支付提前搬家奖励。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南京拆迁补偿是按照户口吗?
南京拆迁补偿金不一定是按照户口进行计算的,通常按照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计算。但具体南京拆迁补偿是按照户口吗,需要结合已经公布的拆迁补偿标准确定。若拆迁的是农村的房屋,安置费是按照户口计算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0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南京市商品房拆迁补偿标准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南京市商品房拆迁补偿标准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你好,在一般的拆迁中,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何?
[律师回复] 第十二条 征地公告后,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在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士兵退伍、经批准由区外投靠直系亲属以及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等情况必须入户或分户的除外;
(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五)批准房屋、土地流转;
(六)变更房屋、土地用途;
(七)换领国有土地(房产)证。
征地公告后,擅自办理本条所列事项的,征地房屋拆迁时不予认定。
第十三条 因建设征收土地,需实施征地房屋拆迁的,拆迁实施单位应当依据本办法对拆迁总费用进行测算,并在征求拆迁人意见、报区拆管中心审核后,与拆迁人签订《拆迁事务办理协议》,按协议约定履行拆迁责任。
第十四条 征地房屋拆迁实施前,拆迁实施单位应将征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报区国土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应将《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批准通知书》在被拆迁房屋所在街(场)、村(社区)进行全程公告,并按经批准的方案实施拆迁。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590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律师,我是南京市的,最近家里要拆迁,所以我想咨询下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都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这样的
目前,我国的国有土地征收补偿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没有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征收建立单独的补偿制度,具体的标准根据不同的地区而制定。但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里规定的只是对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价值的补偿,但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3条的规定: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价值进行补偿后,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无偿收回的,对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就包含了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包含在房屋的价值之中。
根据以上对各个法律规定的分析,对于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虽然法律规定不统一,相互之间不衔接,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建立的基本制度是“房地一体”的补偿制度,即通过对土地上的房屋及不动产进行补偿的形式对收回的国有土地和征收的房屋进行一体化补偿,房屋及不动产的补偿价值中包含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价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补偿制度延续了《物权法》的补偿制度,都体现为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不动产的补偿形式,只不过《物权法》还规定了退还相应出让金的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的“土地开发的实际情况”也可以理解为土地上房屋及不动产的建设情况,与对土地上的房屋及不动产进行补偿的规定也基本一致,只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考虑了土地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的价值实际体现为土地的市场价值,在评估土地上的房屋价值时可以考虑进去。
因而,我们国家并没有建立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的补偿标准和办法,而是采取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不动产价值进行补偿的基本形式实现对土地和房屋的一体化补偿。
南京市户口好么?怎么才有南京户口?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月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南京市创新名城建设动员大会,会上发布了市委1号文件《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1月4日,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1号文件进行解读,我市出台10条政策措施,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
政策中提到:
调整优化落户政策,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技术、技能型人才,凭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一、直接落户
新增:40岁内本科生及以上学历,先落户再就业。此前要求就业创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及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在南京就业创业即可落户。
1、人才落户: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南京、大学生村干部在南京工作、属于国家“”专家、有居住证在南京就业创业的、研究生在南京就业或创业的等11种情形;
2、投靠落户:投靠配偶、子女、父母等12种情形;
3、安置落户:南京士兵退伍、士兵退伍安置南京等4种情形;
4、军属落户:驻宁部队现役军人的家属随军、驻宁部队女士官的未成年子女;
5、运动员落户:退役运动员安置南京并被用人单位录用的;
6、华侨落户:符合定居本市条件的华侨。
二、积分落户(没有以上情况的)
1、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2、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4、累计积分达到100分(积分表格附在文末);
5、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补偿标准 > 2024年南京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按什么算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