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所有权问题怎样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农村土地所有权问题怎样处理问题带来帮助。
农村土地所有权问题怎样处理?

一、农村土地所有权问题怎样处理?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七条也规定,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一)当事人协商解决

所谓协商解决是指土地纠纷发生以后,由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纠纷的办法。

协商解决后,当事人双方应当签署协议。该协议由当事人自愿执行,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一方后悔,拒绝执行,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处。

(二)人民政府调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处理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

二、土地使用权纠纷怎样解决?

(一)双方协商

双方当事人因土地权属发生纠纷后,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解决权属争议。

(二)行政调解

当事人可以向双方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调解。土地权属纠纷的调解属于行政调解,而不是人民调解。调解应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互谅互让、公平合理、平等自愿的原则来处理。调解是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最便捷的一种方式。

村民与村组织、村民个人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可以向乡人民政府或县级自然资源局书面申请调解。

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请求的事项和理由、有关证据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自然资源局受理后进行调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

(三)行政处理

双方当事人若分歧较大,不能通过自行协商或行政调解处理的,可以向双方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申请土地确权

行政调解是行政处理的前置条件,未经行政调解的土地权属纠纷,不得申请政府确权

村民与村组织或村民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均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自然资源局申请土地确权。

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作出处理决定,制作处理决定书。

(四)司法救济

土地权属纠纷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政府的行政处理是人民法院受理土地权属纠纷的先决条件。

若当事人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应当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请行政复议或在30日内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农村土地所有权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大多数纠纷主要依靠基层通过协调的方式解决,依靠政府,少部分需要通过申请仲裁等法律途径进行解决。总的来说,如果的确情节较为严重,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如果情节较轻,主要依靠协商。

随着我国的农村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农村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土地纠纷的数量也是在不断的上升的,此时是会存在不同类型的土地纠纷的,比如说土地确权纠纷、土地转让纠纷等,无论是哪种纠纷类型,都是要及时的处理和解决的。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农村土地所有权问题怎样处理?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3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土地所有权问题怎样处理?
一键咨询
  • 175****84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4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3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7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0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6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6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0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5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5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0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2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4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4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2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农村土地所有权问题如何处理?
农村土地所有权问题的处理,此时是可以采取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申请仲裁或者是提起诉讼的方式来处理的。对于我国的土地纠纷来说,此时是可以有多种的处理方式的,但是在使用的时候,还是需要根据纠纷的情况予以确定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农村土地所有权问题如何处理?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农村土地所有权问题如何处理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土地所有权问题要怎么处理?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农村土地所有权问题要怎么处理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义务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乡镇土地所职能: 1、认真组织本区域内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组织实施乡(镇)级国土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并实施监督检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2、对本区域内的土地、矿业权属纠纷,依法组织进行调处,办理相关业务,并完善痕迹资料。 3、认真完成县国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完成乡(镇)人民政府中心工作。 4、负责全镇的土地管理、清理、登记和统计工作; 5、负责建立农村初始土地统计台账,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好土地的权属管理、地籍管理; 6、负责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的查看、审查、报批工作。按法律规定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负责做好新建房屋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证换发、归档工作。对全镇土地的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 7、协助市国土资源局收缴好土地征(使)用的有关费用,建立、管好土地档案、资料保管齐全;认真处理督办、转办,全程跟踪管理工作到位; 8、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土地纠纷,配合协助局做好土地监察执法工作; 9、围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自身业务工作,宣传工作到位,行风廉政建设目标明确,措施落实,工作人员无违法、无、无违示,积极完成所在镇有关中心工作和市局布置的各项业务工作。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63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土地承包费的问题
对于当事人有意承包农村土地进行生产经营的,对于承包的具体费用,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进行确定,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可以依法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确定承包关系,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核实确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问题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有哪些纠纷 1、政策的变化引起的纠纷。 (1)税改前,农民种田要交统筹款、提留款,农民的收效甚微,一些农民外出打工有了稳定的收入后,将原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税费等也就由新的承包人承担。可税改后,不仅国家免除农民税费,而且种地农民还可拿到良种补贴和粮食直接补贴,种地带来的利润让原承包户纷纷要求退还土地,受让人由于在土地上的投入和自己的经营计划不能实现等原因,不愿退还,或转包后看到转承包人的收益丰厚,以转包金过低或转包期限过长要求悔约,而原来的承包合同没有到期,从而引发纠纷; (2)进入小城镇打工或落户的农民,见种地无益,有的将承包地撂荒,村委将其收回后重新发包,收益用于交纳统筹和提留款。 2、历史与现状的冲突引起的纠纷。 (1)过去因兴办学校、养殖场、村办企业等而使用村集体土地,这些学校或经济组织不复存在后,土地由有关部门经营,村集体要求收回原被占用的土地,而这些土地因所有权与使用权不一产生纠纷; (2)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权属不明确。因为历史原因,一轮土地发包时,有的土地没有登记,有的登记与耕种的数量不 一,未经登记的荒地或拾边地,逐渐被有的农户开发种植,产生收益后引发纠纷。 3、基层组织管理混乱引起的纠纷。 (1)村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不经过民主议定而私自发包给家族成员或有其他关系的农户,有的发包价格明显偏低。这样当土地收益提高,本有情绪的农民就容易因此引发纠纷; (2)利用村委会换届或集体经济组织分立或者合并,村委会负责人变更,以原职权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如因承办人或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因而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等; (3)强制收回农民承包地搞土地流转,乡镇政府或村集体(组)组织出面租赁农户的承包地再进行转租或发包,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 (4)侵占承包方的土地收益。如小调整时随意提高承包费,截留、扣缴承包方土地流转收益,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等。 (5)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承包时对妇女实行有别于男子的歧视性土地承包政策,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出嫁女承包地等。 (6)征收征用土地的补偿款问题的纠纷等。 (7)土地承包合同未发放为纠纷埋下了隐患。不少村委不与村民签订承包合同或签订合同却不给申领承包经营权证或签订合同、领取经营权证,却不发给农民,导致发生争议时农民根本不能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4、基层政府利用职权强行干预引发的纠纷。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只有村集体才有权利处置其所有的土地,而出于部门和地方利益的考虑,行政干预和越俎代庖现象时有发生,造成违法承包引发纠纷。这种情况往往在一时发包成功的背后隐藏着许多矛盾,一旦时机成熟就会引发纠纷,且这种情况涉及的土地面积较大,处理不好很容易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村集体不经农户同意,将农户承包的土地擅自发包; (2)基层政府不经村集体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强行发包属于村集体的土地。 5、经济利益驱动。主要分为两种类型: (1)土地发包初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进行荒地开发时没有提出异议,后来经开发土地状况变好或种植的农产品价格上涨,土地承包者获得了较大利益,土地所有的村集体组织成员,因利益驱动心理不平衡产生纠纷。 (2)强行终止合法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因为近几年土地收益明显增加产生较大利润,村民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哄抢承包出去的土地种植,使土地承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尤以本村以外人员为承包主体的居多。
农村土地租赁的补偿问题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021年征地补偿新标准》: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主要参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主要内容如下: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旦埂测忌爻涣诧惟超隶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哪些问题?
1、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不够健全。2、风险保障体系不够完善。3、农民群众的认知程度不高。4、农村土地流转中监管力度不够。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管理有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是土地管理严格控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矛盾。大部分地区发展经济对土地的根本依赖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经济欠发达乡镇,原本二、三产业发展就相对落后,要想保持经济发展高位增长,完成上级下达的经济增长指标,只能向土地要钱;同时,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村里为尽快获得奖励资金,大干、快干上了一批设施建设,出现了一些基础设施重复建设现象,大量土地被侵占。二是村镇建设缺乏规划,或规划水平不高,实际用地与用地规划不匹配,土地利用随意性大。小城镇建设规划水平不高,随意性大,如将拆迁安置小区规划在污染企业旁边,待规划调整又需要一段时间,有些地方等不到规划调整未经审批就在异地建设,给土地管理留下后遗症;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占用大量农村土地,虽然新农村建设要求规划先行,但由于一些规划企业只追求眼前经济利益,对村庄建设规划不够重视,合着当地干部和群众要求随意圈地搞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合并后,人口转移机制相对滞后,规划在合并的几个村中间圈地新建办公大楼、公共设施现象普遍存在,大量耕地被占用,而实际使用率较低。三是基层干部群众土地管理知识缺乏,土地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农村干部群众依法用地意识不强,村民宅基地审批把关不严,违法用地现象时有发生。如部分村民误认为土地承包后即依法取得了土地使用权,部分村民认为老屋翻建中人不超出原有宅基地范围,无须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农村基层组织一些领导越权批准村民建房,擅自表态越权同意村民建房。同时,农村干部为增加村级收入,以出租非量化土地方式获取上交款,把山脚、岸线附近闲置土地擅自出租他人建厂房、码头,在土地管理部门执法过程中多有发现。四是土地管理执法不严。部分地区在经济发展指标的压力下,给土地管理部门施压,一定程度了淡化了执法;同时,从违法用地行为查处来看,责令停工通知书等很难见到成效,而强制执行从立案到依法执行完毕,一般需经过责令停工、调查、告知、作出处罚决定、申请执行、公告及正式执行等程序,最快也得花费三个月的时间,削弱了土地执法的打击力度;目前一些违法用地行为与非法辟山、造码头等行为有关,牵涉多个部门,有关部门单独执法,行政执法效率较低。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63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农村土地所有权问题怎样处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