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找工作应注意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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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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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应届毕业生找工作应注意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应届毕业生找工作应注意什么

第一,要注意工作行业的选择。很多同学就业找工作心态比较急,看到有公司在招聘于是就去应聘,可是最后毕业去单位工作以后发现自己并不喜欢这份工作,有些后悔。因此各位应届生在找第一份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工作行业的选择,因为它决定着今后的工作方向,也影响着今后再次就业。建议尽量选择一些与本专业有一些联系,同时又有发展前景的行业,有利于应届生今后的发展。

第二,要注意事先了解单位薪资待遇。主要要关注三点,一是在招聘时候给各位应届生说的工资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一定要事先问清楚。二是要了解试用期工资多久,以及试用期工资多少,同时要明白多久才能转正。防止有些企业在试用期结束后又给员工安排见习期。三是要问清楚单位交不交社保,以及试用期是否缴纳社保,从而保障学生的个人权益。

第三,要注意签订三方协议的方面问题。主要有三点,一是是否需要签订三方协议,实际上应届生就业不一定要签订三方协议,而且学生工作后社保的缴纳也不需要三方协议,因此无需担心。二是如果签订三方协议,单位是否有违约金,一般来说很多企业都有违约金,一定要在签订三方协议的时候看清楚违约金多少,防止到时候解约解除不了。三是如何解除三方协议,解除三方协议需要本人去单位说明情况,然后单位给的三方协议,之后拿着这份三方协议去学校改派拿新的三方协议。

第四,要注意工作后租房问题。应届生毕业后刚刚工作不要一次性就租一年左右时间的房子,因为应届生工作并不稳定,说不定工作几个月就换工作了,到时候房子还涉及到转租的问题,因此建议学生先租三个月左右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应届毕业生找工作应注意什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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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找工作应注意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应届毕业生找工作应注意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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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有个同学,大学毕业准备出来工作了,目前是准备和一家企业签合同,那应届毕业生签劳动合同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吗
[律师回复]
一、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从何时起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二、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往往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经常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首先,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其次,即使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三、试用期期间单位是否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四、单位提供什么样的培训才能与职工签订服务期条款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将来可由各地方予以细化。
2、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以上就是对应届毕业生签劳动合同注意什么的解答,希望能有帮助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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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应届毕业生应该注意什么
1、简历并不能代表本人 2、工作经历比学历重要 3、不要忽视求职的个性特征4、让应聘者更多的了解公司5、给应聘者更多的表现机会六、面试安排要周到七、注意自身面试时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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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应届毕业生签订入职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应届生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是要注意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基本内容是否一致。应届生在就业协议中就工作岗位、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及主要职责、劳动保护条件、工资薪酬、劳动保险及待遇等条款已与用人单位有具体约定。因此,劳动合同中相应条款不可随意出现改动及违反协议承诺的现象,比如工作地的调动、工作岗位的改变及薪资待遇的变化等,如发生此类状况,应届生可拒签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主管部门申请维权。 其次,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员工手册、相关岗位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薪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及标准等等有关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及各项规章制度。这项文件中会包含劳动者多方面的权益,并且应当遵守这些规定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无论这些文件是否作为合同正式文件或是合同附件,都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同时,需要注意的还有劳动合同中的的某些条款需用数字表明时,应该使用大写汉字。并且劳动合同最少要一式二份,应届生与用人单位各持一份,应届生在签字前,如对某些条款理解不明、应负责任不清楚时,需人事部门人员给予解释,并在备注条款中加以详细说明。如有争议需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申诉,应注意仲裁时效,应在纠纷发生后立即提交书面申请,避免由于超过诉讼时效而耽误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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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毕业入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刚踏入职场应届生,要摆正自己的态度,脚踏实地认认真真把该做的工作做好,切忌勿好高骛远。要适应信息化时代、干一行,爱一行、要在学习中成长、要学会担当、目标要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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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应届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书时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何时起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二、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往往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经常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首先,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其次,即使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三、试用期期间单位是否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四、单位提供什么样的培训才能与职工签订服务期条款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将来可由各地方予以细化。  2、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
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我是应届毕业生,怎么写?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如果你说的是高中或者初中,只要有教育局承认的学籍,完全可以转学;教育局不同意,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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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入职注意事项有哪些?
应注意签订的是三方协议还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三方协议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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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是一名大学应届毕业生,在杭州应聘了一份国企财务会计工作,准备租房住,咨询一下应届毕业生租房合同应注意什么呢?
[律师回复] 首先,租房当然是自己方便最好啦
还有要注意的是:
1、交通便利,出门有车
2、安全
3、网线
4、钱不要一下给的太多,主动权要把握在自己手里。事先要说好家里一共要付哪些费用各是多钱等
5、环境问题,租房时要考虑到住房的环境是否安静,自己做的事是否或影响到他人
6、水电费,燃气费,在合同上写明你租住时的表字
7、房子物品有无损坏,都有什么,也要在租房合同里写明
8、房东的电话要记住,如果楼上楼下漏水还是什么的,直接叫房东对话
9、水、电、煤、有线、电话、物业费用由谁支付,入住时的数字
10、家具、电器、基础用品的清单,维修责任人是谁
1
1、和约有效时间,和约中止的条件,违约金。最重要的,需要确认双方的身份,以及房主对房产的所有权,一定要检验房产证书
1
2、另外卫生费、物业费、收视费等与房子有关的费用也最好约定一下。各种费用由谁负责等
1
3、注意:对方要是真正的业主,不要才住几天,真房东来了; 合同上有无霸王条款,比如说墙壁变黄也要租客出钱、电器老化也要赔偿之类; 合同上文字游戏,不要让句子产生岐义; 自己的主张也最好加进合同,比如租住期间,房东不可未经允许进入等;现在你应该清楚应届毕业生租房合同注意事项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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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1、简历并不能代表本人2、工作经历比学历重要3、不要忽视求职的个性特征4、让应聘者更多的了解公司5、给应聘者更多的表现机会六、面试安排要周到七、注意自身面试时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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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应届毕业生,我是应届毕业生,我该如何写就业协议书?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如果你说的是高中或者初中,只要有教育局承认的学籍,完全可以转学;教育局不同意,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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