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工伤待遇注意事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申领工伤待遇注意事项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申领工伤待遇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申领工伤待遇注意事项是什么?

(1)医疗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三大目录的范围,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发生工伤后超过三十天申请工伤认定的,自工伤认定受理次日起的工伤医疗费用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次日起,在规定的缴费周期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该参保职工发生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费用。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待遇只有认定为工伤的人才可以获得,在进行申领此保险金的时候就一定要得到专业人员的认可,这样社保局才会依法的发放相应的待遇,所以,在发生了工伤之后就要及时的申请工伤认定,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新疆申领工伤待遇的条件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

二、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送达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告知经办机构。工伤认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在我国的工伤赔偿的事项处理中,如果在经过一系列工伤认定程序以及劳动能力伤残鉴定程序之后,用人单位不幸倒闭、破产或者是解散的,劳动者也不需要慌张,此时就相当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负担了一项债务,可以在公司破产清算的时候偿还劳动者。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申领工伤待遇注意事项是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3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申领工伤待遇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6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6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2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6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1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6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3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1****00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6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6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1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2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7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7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4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申领工伤待遇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申领工伤待遇注意事项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我同事现在准备去市中心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领取,领取工伤保险待遇须知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工伤申报
  
(一)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应就近抢救,并在24小时内电话通知劳动保障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伤情稳定后将伤者转移到服务协议医院医治。
  
(二)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职工医疗终结、评定伤残等级后,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二、申报资料
  
(一)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单位在向市社保局申请工伤待遇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茂名市因工伤病职工伤残等级评定表》;
  
4、身份证复印件;
  
5、医药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6、门诊病历复印件和明细清单、出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
  
7、《一次性支付伤残津贴申请书》(仅限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跨统筹地区户籍职工)
  
(二)职工因工死亡的,单位向市社保基金管理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死亡证明》;
  
5、门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门诊费用清单;
  
6、医疗费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7、供养直系亲属证明材料。包括:供养证明、户口薄、身份证,属无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老人提供生存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就读证明。
  
(三)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含旧伤复发、康复治疗)的,单位在向市社保基金管理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茂名市因工伤病职工伤残等级评定表》及《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复印件,出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
  
5、医疗费发票原件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四)申报辅助器具费用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茂名市因工伤病职工伤残等级评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3、上次领取待遇的《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医疗机构出具的安装、配置、维修、更换康复器具《建议书》;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部门确认同意证明;
  
7、费用的发票及复印件。
  
(五)因工下落不明被法院宣告死亡后,单位应按因工死亡的要求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同时提供法院宣告死亡的文本原件及复印件。
  
(六)因工下落不明重新出现的,单位应及时向市社保局提交书面报告,并负责退还已发放的待遇。
  
三、工伤待遇审核
  
1、领取工伤保险待遇须知经办人接到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场对申请人资格和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材料完整后,应当场受理。
  
2、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未参加工伤保险的;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该由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待遇的;
  
(3)擅自维修、更换康复器具的;
  
(4)申请资料不完整的。
  
3、受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经办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待遇。
  
4、单位如果对待遇有疑问,应在6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确有误的,应予重核。
  
四、待遇发放
  
1、一次性待遇划拨到单位,由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待遇包括:伤残补助金、医药费、康复器具费以及因工死亡者的丧葬费、遗属抚恤金(实行与协议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药费的,医药费不再划回单位)
  
2、长期待遇委托银行(广东发展行茂名办事处)实行社会化发放。长期待遇包括:伤残津贴、护理费及因工死亡、失踪者的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等。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73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申领工伤待遇注意事项有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申领工伤待遇注意事项有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哥们儿在工作的时候被工厂的房梁砸下来砸坏了头,已经申请了工伤赔偿,工伤待遇发放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一、公司未给员工买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是公司出。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申领工伤待遇注意事项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申领工伤待遇注意事项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工伤赔偿
贵州省工伤赔偿项目及待遇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期内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超过24个月医疗费用实际发生。伙食补助每人每天10元交通费用实际发生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没有规定计算标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途中食宿费执行普通公务人员出差标准。医疗终结辅助器具按国家规定标准(鉴定委员会确认)。护理费完全护理、大部分护理、部分护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40%、30%。一至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分别为本人工资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每月伤残津贴一至四级分别为本人工资90%、85%、80%、75%。五至六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至六级分别为本人工资18个月、16个月。每月伤残津贴五至六级分别为本人工70%6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至六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6个月、2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六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6个月、26个月。七至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至十级分别为本人工资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至十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9个月、6个月、3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至十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9个月、3个月。伤残等级签定费实际发生康复治疗费实际发生疗费用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的治实际发生非法用工事故伤害一次性赔偿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16倍因工死亡丧葬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本人工资40%。其它亲属本人,工资30%。孤寡老人、孤儿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10%。注:上年支配收入:201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联合发布的《贵州省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显示,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3094元,同比增长1
1.86%;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4637元,同比增长1
2.68%。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2016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5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1195元×20=623900元。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23900元。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申领工伤待遇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申领工伤待遇注意事项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退休后还能领福利待遇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务关系解除时经济补偿问题劳动关系中,除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给予劳动者一定经济补偿。但在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间存在的劳务关系则不存在经济补偿的规定。基于此,聘用单位与返聘人员间解除劳务关系时,不应当再享有经济补偿。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聘用离退休人员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申领工伤待遇注意事项有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申领工伤待遇注意事项有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申领工伤待遇注意事项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