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权有争议的怎么处理
1、土地使用权有争议的,应当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同时,应当注意,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纠纷的类型是比较多的,土地纠纷需要的证据也非常多,依据土地纠纷类型,最有利的证据包括土地权属证明、征收补偿协议、土地承包合同等。
土地纠纷需要交的证据如下:
1、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2、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别的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3、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等等。
1、起诉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四、因土地使用权合同产生纠纷应到哪起诉
在对合同纠纷进行起诉时,可以去被告所在地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的,也可以去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确定诉讼法院之后,就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就可以了。
土地使用权有争议的怎么处理通过上文的回答,我们已有了大概的了解,一般只要有争议纠纷的就一定要及时的处理,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好的解决。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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