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购房者根据自己所要达到的目的,结合合同的具体约定,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具体如下:
1、如果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有明确约定的,一般按照约定处理。
2、在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等情形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3、购房者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的房屋进行使用的,仍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违约金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4、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催告后应给予三个月的合理期限,期限届满时,开发商仍不能按时交付的,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方能得到法院支持。
5、当迟延交房发生后,购房人在一年之内都没有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的,视为其放弃解除权的行使。
房屋买卖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从该合同生效开始,就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而作为其中的卖方,必然要按照约定交房给买方才行,否则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在卖方逾期交房的情况下,买方也不能说马上就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此时可以先催告卖方,但如果对方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还是没有履行交房义务的话,那此时才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二、何为延期交房?
所谓的延期交房,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分为正常延期交房和非正常延期交房。这两个的判定标准如下:
正常延期交付: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或者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延期交付属于延后交房时间,购房者给出卖人一定的宽限期,经过一段时间等待就可以收房的情况。
非正常延期交付: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出卖人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导致出卖人不能或者短时间内不能交付房屋的情形。
其中有一个补充条款,以下条件不算构成延期交房:
1、因不可抗力对按时交付产生影响。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的出现对房屋的正常交付产生重大影响,造成出卖人可能延期交房的,出卖人可因此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出卖人应在合理时间内对买受人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否则构成延期交房。
2、因重大规划、设计变更对按时交付产生影响。如果在房屋建设过程中遇到政府主动提起的规划变更,或者是房屋在施工过程中遭遇重大技术难题必须对设计进行变更的,此类情况因不能归人不可抗力范畴而使出卖人免责,但如果完全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显然有失公平。
一般购房合同里,延期交房的开发商是要向业主支付违约金的,但那是在非正常延期交付的情况下才有,正常的延期交付是不算违约金的。
三、买房者的权利
其实买房者是受法律保护的,有以下权利可以实行:
1、购房者的合同解除权
2、购房者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相反,如果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话,违约赔偿金额原则上是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一。要收集开发商延迟交房的证据。购房者在遭遇开发商延期交房时,要注意收集项目延期交房的证据,并保留延期交房所造成的额外损失的证据。同时,购房者还要注意诉讼的实效性,了解延期交房的退房条件。而开发商延期30-90天,购房者便有权要求退房,原则上开发商还应当以购房者的定金双倍退还或是支付房款的利息。
开发商不交房其实更多的就是指不能按照约定或者承诺的时间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此时购房者的利益是受到了损害的,因此也是有必要对购房者的利益作出救济。购房逾期未交房怎么办,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刻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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