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薪酬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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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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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劳动合同中薪酬的规定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劳动合同中薪酬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中薪酬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情形仅限于两种: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设定违约金。而用人单位设定服务期的情形只限于一种情形,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设定违约金。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劳动合同中薪酬的规定是怎样的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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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薪酬如何写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劳动合同中薪酬如何写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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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职工薪酬和职工薪酬的税收金额一样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一定。税法确认可以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是“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另外,已计提未发放的不予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令第51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
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实施条例》第四
十、四十
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一条的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小议薪酬体系
[律师回复] 曾与一位HR从业者聊天,他跟我说他们公司的薪酬体系很不好,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我们的工资都太低了!”,我觉得这样的论点有点文不对题,首先我认为工资并非越高越好,当你满足员工一个欲望之后,留下的可能是十个需要满足的欲望,欲望无穷,而满足却有限,当然也不是说就不能加工资,加工资一定适时、适势、适度。我们说薪酬剥去它外衣之后其实就在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的天平上寻找一个利益杆杠的支点。
通常而言,薪酬体系的设计是一个综合协调的过程,就是说你干什么样的活你就可以拿到什么样的工资,科室人员抱怨自己比车间员工的工资还低,但是他们从来都没有去比较自己工作的环境和发展的空间;有什么本事就你就那什么工资?人力资源从业者的王者年薪是1300万,你也可以去拿只要你有那个本事,你会说不可能,我会说“不、可能”;什么样的岗位你拿什么样的工资,清洁工不要抱怨你比经理的工资低,今天他虽舒服坐在办公室内,但是你知道他在做经理之前和工作之余的辛酸历程吗?
在中国,或许在有人的地方,我们在构建薪酬体系的时候就不能不考虑人性的弱点,在我们的文化中我觉得有以下两点我们应该应用好,一是患寡不患均的思想,我们缺少公平正义的理念,但是一旦涉及自身利益的时候,我们对公平的渴求是最大的,大学毕业后在公司干了三年,当他把2012年的招工方案仔细研读后就写了辞职报告,为什么了?因为自己干了三年才两三千块,可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也是二千多块;二是,不在乎我的是多少,而在乎我比别人少多少,在公司对薪酬意见最大的是人资线和财务线的员工,对薪酬最满意的也是人资线和财务线的员工,因为公司所有人的工资他们都很清楚,看到绝大多数普工工资的时候就在他们的造成了一个定势,在朦胧中觉得自己的工资还不错,找到了心理平衡。
我们说薪酬制度没有先进落后之分,只有好坏优劣之分,什么样的薪酬是好的薪酬体系而什么样的又是不好的了?好的可以从以下几点:我们肯为了薪酬而去努力的工作;我拿得高我觉得值得;我那得低我觉得是应该的;当我们工资在普调之后,但是公司的经营成本却没有增加;反而是薪酬让我们感到没有前途和希望,工资高的觉得还不够,工资低了就不想干了,对额外的付出没有得到回报,员工之间的差距太小,大锅饭严重。

由此构建薪酬体系,我们需要整合公司外部、平衡公司内部,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在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寻找、拿捏到一个最佳的维度。
【作者简介】
姚胜勇,某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RM。数年中国500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熟悉人力资源管理各大模块;擅长绩效管理和薪酬设计;曾负责500强企业E-HR项目及绩效薪酬变革项目,对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控有较深研习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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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薪酬怎么写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劳动合同中薪酬怎么写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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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国企的员工薪酬是否属实行员工薪酬保密制度
[律师回复] 公司实行薪酬保密制度不违法,但公司应该向员工公示每个工作岗位的具体工资标准。
保密工资制指灵活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和劳务市场供求状况,并对职工的工资收入实行保密的一种工资制度。避免职工内部相互攀比,减少矛盾。由于工资是由厂方和员工直接协商确定的,双方都能接受,一般都比较满意,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改变员工的工资额能升不能降的弊病。工资水平可以随着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而升降,促使员工转向紧缺的工种,保持各类人员之间的合理比例关系。同时,它也有利于职工在最佳年龄期间取得最佳的报酬。
①职工的工资额由企业根据操作的技术复杂程度、职工的技术熟练程度和职工当面协商确定,其工资额的高低取决于劳务市场的供求状况和企业经营状况。
②当某一工种或人员紧缺时,或企业经营状况较好时,工资额就上升,反之下降。
③ 企业对生产需要的专业技术水平高的职工愿意支付较多的报酬。如果企业不需要该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工时,就可能降级使用或支付较低的报酬。
④员工可以因工资额不符合本人要求而另谋职业,企业也可以另行录用其他职工。
⑤企业和职工都必须对工资收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劳动报酬与薪酬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劳动报酬与薪酬的区别有哪些
广义上讲,报酬分为经济类报酬和非经济类报酬两种。经济类报酬是指员工的工资、津贴、奖金等,非经济类报酬是指员工获得的成就感、满足感或良好的工作气氛等。
本文所使用的是报酬的狭义概念,仅指经济类报酬。也叫薪酬。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中,薪酬管理是最困难的管理任务。
它的困难性在于:
1、员工对薪酬的极大关注和挑剔;
2、薪酬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
对多数员工而言,他们会非常关心自己的薪酬水平,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生存质量。
二、劳动报酬包含的内容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
1、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2、实物报酬,即用人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等;
3、社会保险,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直接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失业、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金。
三、劳动报酬的范围
1、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三)新参加工
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2、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二)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
4、津贴和补贴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1)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2)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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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薪酬怎么写?
劳动合同中的薪酬由当事人和公司的相关人员自行商讨。一般是需要写清楚试用期工资、正式工资、工资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信息。当事人在离职之后按照工资标准以及工作年限来计算自己的离职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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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战略性薪酬设计
[律师回复] 薪酬是员工安身立命、成家立业的根本,薪酬是企业投入的资本,薪酬是企业的主要成本。对于员工而言,薪酬比较低的岗位总是无人问津,大家倾向于选择月薪高、有奖金、年薪高的岗位,而那些长期的有利于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的学习与成长环境只是有益的补充,换句话说,大家很现实,扯淡的事情的只是薪酬的点缀和补充。


薪酬,通俗地说,薪酬就是收入。其实就是员工付出劳动(体力+智力),产生产品和服务,从企业获得以货币为主要结算形式的收入(工资+福利+企业服务)。


薪酬=劳动+产品和服务=收入
劳动=体力+智力
工资+福利+企业服务=收入
薪酬>工资




对于企业来说,薪酬是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薪酬是吸引和挽留人力资本的主要手段和方法;对于员工来说是自己生存和发展的主要手段和保障,薪酬是员工体力、能力、智力/智慧、知识的测量标尺,薪酬更是员工实现美好幸福生活的一种保障。今天,我们尝试从战略角度进行薪酬设计。
1、薪酬发展历程
图1 薪酬发展历程图
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出薪酬是不断发展的,从最初的给发工资,到进行薪酬设计和员工薪酬的丰富化,再到全面薪酬设计,这也是一个从初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薪酬设计的目的是吸引人、激励人和挽留人,除此之外,其他的薪酬设计都是伪设计。对企业老板和管理人员来说,你的薪酬设计也要与时俱进,在发展中求变化,以待遇留人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无论过去还是将来。


2、薪酬设计应当与公司经营战略相匹配
图2 战略性薪酬设计
企业进行薪酬设计必须与企业的经营战略相匹配,在图2中我们进行了不同经营战略对应的不同的薪酬水平设计。当企业采取保守的经营战略时,企业薪酬设计往往以成本为中心,企业薪酬往往强调定额标准、要求挖掘企业内部人力资源潜力,比如他们经常强调用3个人干5个人的活、拿4个人的工资;当企业采取追随/跟随的经营战略时,企业薪酬设计以“取悦”客户为主,强调以客户为中心,以顾客满意为基础的岗位技能评价和奖励的基础,多劳多得,并且谁把客户“伺候的好”,谁得到收入就越高;当企业采取创新战略的时候,企业往往偏好头脑灵活、机敏、敢于冒险和勇于创新的员工,以市场为导向进行工作分析,激励产品创新和技术变革。
3、企业薪酬设计科学合理
图3 薪酬运行示意图
企业薪酬设计要与企业战略保持一致,说白了吧,就是要让企业的使命、愿景、价值观与企业经营战略(目标)和薪酬设计体系保持高度统一,不能净说“假话”、“空话”。企业的薪酬设计必须遵循薪酬管理的三个基本目标——效率、公平、合法,这套管理体系必须与企业内部一致性、外部竞争力和员工的贡献率相结合,有的放矢的进行贴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设计,这里需要注意几个要点:


薪酬体系能否适应企业3-5年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
薪酬体系能否真正激发员工的整体生产率而不仅仅是个体?
薪酬体系的合法合理性能否经受住员工的质疑?




末了,想弱弱的跟朋友们说,薪酬体系设计出来只是薪酬管理的第一步,如果不能去有效地管理,世界上再完美的薪酬体系也将一无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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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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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如何进行薪酬改革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定要坚持走民主程序来推进改革,这是确保能否有效推进并平稳过渡的关键所在。  
1.充分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的参与作用,广泛吸纳职工建议,使方案能够体现广大职工的意愿。  
2.工资改革方案的最终确立是必须经职代会的审议后才能实施。  
3.在企业内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企业的分配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企业分配制度,是发展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核心内容,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公司2010年提出了工资改革的目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的测算、分析确立了改革的方案,于2011年提交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明显提升,公司呈现出劳动关系和谐融洽的良好局面。  云南云岭高速公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是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公司下属的一家实体单位,目前主要从事云南省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及系统软件的开发及维护维修工作,现有职工200多人。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公司的经营模式也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机构不断地进行调整,人员随之被人为地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改制前的固定工(在职人员);一类是企业改制后为满足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市场,根据实际需要招聘的人员(聘用人员)。由于历史的沿革和政策的延续性就直接导致这两类人员在薪酬分配上有所差异:在职人员是企业的老员工,见证了企业的发展,在企业改制后,往往从事管理岗位的工作,收入水平总体偏高;而公司的聘用人员,多数是企业改制后,按一线生产岗位所需技能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收入水平总体偏低,这就直接导致了一个现象,收入水平与“身份”呈现强相关,与“业绩”呈现弱相关,这明显存在着不合理因素,优秀者得不到奖励,慵懒者得不到惩罚,严重影响到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工资体系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一、工资改革前的准备工作  
(一)工资改革的宣传工作。在工资改革方案设计之初,一定要做好改革的宣传工作。在许多时候,员工对工资改革的认识存在偏差,大多数员工并不关心改革的总体方案,而是关心自己的在改革后能有多少变化,是涨了还是降了。通过宣传,让员工能够理解工资方案不是解决员工工资谁多谁少的问题,也不是解决涨不涨工资的问题,而是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的分配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企业长远健康发展。  
(二)结合工资改革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确立改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这是关系到改革成败的最重要的一步基础工作。
1.淡化公司人员“身份”,本着“同工同酬”的原则,建立以岗位价值与工作绩效相结合的薪酬支付体系,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2.充分发挥工资的杠杆作用,加大绩效工资所占薪资总额的比重,强化工资分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3.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特点,为充分调动基层一线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大基层单位、一线艰苦、科技、关键岗位的激励力度。  
(三)结合确立的基本原则,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和建议,做好调研工作,为下一步的方案设计和实施提供参考依据。但须注意的是对于在职人员及聘用人员应分开了解他们的意见和接受能力,以免因历史的沿革问题造成一些不稳定因素而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发展。  
(四)做好岗位等级评估。以岗定薪是确立的基本原则,岗位等级评估就是将公司范围内的岗位进行大致的划分,对照岗位职责、技术含量、绩效产出等方面进行认真细致的比对、分析并进行等级的划分,确保评估结果与各类别岗位工作实际大致一致,才能确保新方案的公平性。  
二、工资改革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可行性分析也就是在工资改革的基本框架确立后,进行反复地测算、比较,一方面对工资总额宏观控制情况进行预测;另一方面对员工收入变化情况进行分析,避免改革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波动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一)模拟套改。根据工资改革的基本框架,结合员工岗位等级评估结果,确定员工工资所对应的等级,模拟套改员工的工资。  
(二)套改结果分析.套改结果分析就是对套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以作为企业工资改革决策的依据。  
1.工资总额变动情况分析。模拟套改后,对工资总额进行测算,对工资总额变化情况进行分析,从宏观上调控改革方案。工资总额有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企业的运营成本及人员状况,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因素,确保工资总额的变动是在企业可承受范围内,是套改结果分析的关键所在。  
2.员工工资变动情况分析。在套改过程中,须对员工的工资水平变化值进行密切关注,人员按不同划分标准进行分类,进行比较,重点是群体差异分析,但对个别个体差异度较大的情况也须进行细致分析,尽可能进行修正,这样做的好处是能让员工接受工资改革方案,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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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的薪酬条款是必备的吗?
劳动合同中的薪酬条款是必备的,除了劳动的报酬之外,还需要把工作的内容、工作的地点、工作的时间,社会保险、劳动者的保护和条件一并的注明清楚,这样才能确定此合同是属于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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