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按最低标准交社保合法吗
根据我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各用人公司若要按照在职员工的薪资收入水平全额注入社会保险,那么就应当严格遵循实际工资数额,按照相应比例进行缴纳;反之,若是仅仅以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进行社保费用的计算,那便是违法行为。
针对那些未能如约足额支付社会保险费用的用人公司,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有权对他们作出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的命令,并且,可以通过采用一系列措施来确保这些公司能够足额缴付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呼吁其提供存款状况说明、扣留社会保险费、请求提供担保和争取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等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代办社保的公司合法吗
不合法,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如果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则社会保险也应以公司名义缴纳,目前很多公司委托第三方并使用第三方社保账户进行社保缴费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按照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三、社保由其他公司代缴合法吗
合法。与公司直接签订的合同社保却是由外服代缴即社保代缴,公司这样不违法。根据协议,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以下简称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代管劳动者个人档案、代办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的行为。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将公司按最低标准交社保合法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