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转正薪资可以写待定吗
对于签订劳动合同时工资待遇暂不定下,这是于法不容且不尽合理的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应当真实、准确地明确约定员工的工资标准,工资收入不应低于法定的最低水平,并且在试用期内,员工所获得的薪酬也不可低于其正式入职后所应享受的工资的80%。
针对转正后的薪资待遇问题,我们建议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1.若转正后的薪资待遇已经具有确定的数额,那便可直接将其填入表格相应栏目中;
2.反之,若转正后的薪资待遇是按照一定比例或者依据绩效考核的结果来确定的,那么就需要在表格中详细注明待遇变动的幅度以及可能达到的范围;
3.最后,如果转正后的薪资待遇仍然无法确定或者尚未最终敲定,那么在表格中可以填写“待定”或者“未确定”字样,同时在备注栏中对具体情况加以详细说明。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二、劳动合同转移给第三方合法吗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由被派遣劳动者向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劳务派遣单位管人不用人,用工单位用人不管人的用工模式。劳务派遣中存在三方,即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只有用工具备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其中的一性,才可适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否则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转正薪资可以写待定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