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企业缴纳的部分去哪里了
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社会福利,保证社保制度的公正性与公平性,社保经办机构将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中的一部分计入了统筹基金账户,此部分资金并不归属被保险人个人。那么,什么是统筹基金呢?它实际上是通过集合该地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为员工负担的社会保险费而形成的一个公共积累资金池,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统一管理运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运用。我们需明确,社安统筹保险基金的额度受到严格管制,必须存放在专门的储蓄账户中,只能用于指定用途的支付或转移,不得对任何单位或个人违规挪作他用。当参保职工符合相关特定条件之时,如领取养老金、失业抚恤金、生育津贴等福利待遇时,国家自然会从统筹基金中支取相应金额,用以向符合享受权益的参保者提供必要的物质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袭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二、社保企业和个人比例是多少
1、养老保险:
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4%,企业缴纳工资基数的10%,个人缴费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
2、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2%,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9.8%,其中0.8%部分进个人账户;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个人每月缴纳3元,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1%。
个人生病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共同费用。
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3、失业保险:
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0.5%,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1.5%。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领取失业保险。
4、住房公积金:
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8%,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8%。
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偿还购、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社保企业缴纳的部分去哪里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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