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发现工资低怎么维权

最新修订 |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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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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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发现退休后薪酬过低,可准备相关材料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鉴于各地处理机构差异,也可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举报不当行为,以寻求法律援助。确保资料完备,依法维权。
退休后发现工资低怎么维权

一、退休后发现工资低怎么维权

您完全可以准备应有的相关材料,前往相应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申请。

然而,考虑到各地区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机构不尽相同的现实状况,您还可以在完备相关资料后前往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上述不当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二、退休后发生后车祸还有误工费有什么依据

若因侵权行为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则应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其他为了治疗和恢复所必须支付的费用等在内的合理金额,同时也需赔偿由于工作损失而导致的收入减少部分的金额。

客观地评估误工费,需要结合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及收入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关于误工时间的具体计算方法,应依据受害者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来确认。

同时,对于因受伤导致残疾并长期处于失业状态的受害者,其误工时间甚至可以计算到定残前的最后一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退休后发现工资低怎么维权”,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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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违约的行为。依据《劳动法》第十七条
第一款: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见未经过双方协商的情况下,该公司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也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故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单方降低劳动者的工资。
针对单位任意降低职工工资的行为,职工不要因情绪所致单纯的马上提出辞职。个人认为可以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一是继续工作,取得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后,等哪天想跟单位清算工资的时候,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是先在单位忍着工作一个月,当取得单位无故降低职工工资的证据后,再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本人提出解除合同。并依据《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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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单位任意降低职工工资的行为,职工不要因情绪所致单纯的马上提出辞职。个人认为可以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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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先在单位忍着工作一个月,当取得单位无故降低职工工资的证据后,再依据《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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