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安排员工上班又不辞退员工该怎么办
当公司未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及处理方案而导致员工无法正常上班却也未进行裁员之时,员工可采取以下几种维权手段:
首先,他们可以尝试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自行申请劳动仲裁;
其次,若公司因各种原因未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或者未能按时且足额支付应有的劳动报酬,那么员工则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八条的具体规定,提出紧急及强制性的离职请求;
最后,劳动者还应当与用人单位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协调,通过发送正式书面通告的方式,明确表达类似希望继续上班以及有能力承担现有职责的意思表示。
为了更好地保护个人权益,无论是在维权过程还是以后的职场生涯中,都需要及时收集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包括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息,以及电话录音等等,这些均有助于证明用人单位行为确已违反劳动法之事实。对于劳动者来说,若维权情况持续存在或是个人权益受到了重大损害,他们还可以寻求律师的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面对此类处境时,了解并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变化动态,同时积极建立人际关系网络,寻求来自各方面的扶持和援助,也将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步骤;除此之外,跳脱出具体问题本身,走出舒适区,重新审视和调整自己的职业发展路径,也是切实可行并且有效的应对策略;当然,无论面临何种困境,都要时刻保持乐观的心态和坚韧不拔的毅力,以此应对各种挑战和困难。若用人单位未能依法履行发放工资义务,且拖欠薪资的行为已对个人生活造成重大影响,那么劳动者同样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正式解除劳务关系。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不安排工作晾着我怎么办
关于公司既不提供工作岗位又不辞退劳动者的情况的应对措施有以下几点建议供您参考:
首先,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行政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投诉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诉讼;
其次,劳动者可向所在公司发送书面通知,明确要求恢复工作并支付全额工资;
最后,劳动者还可以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信,以用人单位未能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为理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用人单位并未正式辞退劳动者,但若未能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那么用人单位仍应按照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的工资。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公司并未解雇劳动者且不让其继续上班,但只要双方的劳动合同尚未解除,劳动者仍然被视为该单位的员工,享有正常的权益,如劳动权利以及获取工资报酬等。在此前提下,如果用人单位未能为劳动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则仍需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并且该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所设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若企业未能对请假或缺岗做出合理的解释,也未依据裁员规定采取行动,致使员工无法正常出勤工作,员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向上属管辖范围内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申诉投诉,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员工有权选择主动辞职;同时,员工还应积极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务必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例如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录音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相关机构作为参考。此外,员工还需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动情况,积极拓展人脉资源,适时调整个人职业发展方向,并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以及坚定不移的决心。如果企业长期拖欠员工薪资,严重影响到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那么员工有权依法解除与企业之间的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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