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如果房产尚未完成过户,首要步骤便是明确离婚时关于该房产所有权的约定或者裁决。
若为协议离婚,则双方需携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书、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房产证等相关资料,共同赴往房产所在地区的不动产权属登记中心进行过户手续的办理。
若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则可以依据已生效的判决书,单独向有关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在此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相应的税费支付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离婚后房产赠与能够撤销吗
在离婚诉讼中,关乎房地产赠与之撤销与否的问题有多重情况值得我们探讨。
首先,我们来看赠与婚姻关系相对方。
第一种情况是离婚协议载明的赠与条款。
作为婚姻结束协议,其主要作用在于解除双方法定设立的婚姻关系。
因此,离婚协议中所载明的甲方将自己婚前的个人房产给予乙方这样的条款,实际上被视为附加解除了双方人身关系的条件的赠与协议。
如此,此类赠与过程带有极其明确的条件限制,而且这些条件隐含着特定的道德责任属性。
当甲乙双方按照离婚协议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之后,赠与条件已然成就,依照法律规范,这类赠与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第二种情况则是婚内存续期间的赠与承诺。
在夫妻之间达成有关财产的共识,只需双方为真实意愿表达,且没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便应当被认可为有效,并在法律层面上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同样,关于房屋赠与方面的约定,无需履行涉及物权变动的法律手续。
在离婚案子发生之时,法院可以作出房产归接受赠与的一方所有的判决结果。
对于任何一方提出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除非出现欺诈、压迫等情形,否则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接下来,我们讨论共同赠与子女房产的问题。
涉及的对象,如房产这类重要资产范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进行正式的不动产登记确认极为必要。
至于尚未将房产所有权转移至子女名字之下的情况,指示赠予行为仍未全部完成,此时赠与人有权利重新考虑这一赠与举动,选择是否撤销此项赠与。
但需注意,如果已经做好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那么一旦赠与者想要反悔,就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当初的协议存在欺诈或受压迫的情况,否则原则上不应予以撤销或者更改合同内容。《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离婚后八周岁孩子怎么判
对于已经在法院获判离婚后涉及到八周岁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事例,法院通常会对诸多要素进行全面考量并加以权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个方面:1. 孩子本人的意愿:鉴于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抚养权归属问题上已经具备了相当程度的自我独立思考及表达能力,因此法院会尊重并认真倾听其真实意愿。2. 父母双方的养育能力与物质条件:评估内容包括家庭经济状况、日常居住环境以及父母各自所具备的教育水平等多方面因素。3. 父母双方的抚养意愿:即哪一方能够提供更为稳定、健康且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生活环境,并且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孩子的抚养过程中。总的来看,法院在做出最终裁决时,始终坚持以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为首要原则。然而,由于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具体的判决结果也将依据个案的特殊性和相关证据材料来作出判断。在此特别提醒各位读者,以上所述仅为一般性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操作方式,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须结合具体案件的详细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材料来予以确定。
离婚后,房产未过户需先确认所有权约定或裁决。协议离婚者,双方携带离婚协议、证书、身份证明和房产证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法院判决离婚者,可凭生效判决书单独申请过户,并可能涉及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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