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福利制度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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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8、年休假制度;是国家为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而采取的每年有组织地分期轮休制度。参加工资满5年不满10年的国家正式职工,每年休假十天(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下同;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以上的,每年休假十四天。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参加工作不满五年的,不享受休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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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员工除了要有薪酬的内部公平特点,还有就是对不同的员工的福利待遇不同。不同公司的福利待遇都是不同的,但是即使是不同公司,员工福利制度也有着相似点,那么,员工工资福利制度有哪些?下面就由律图的小编来为大家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第四条 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临时人员薪金,根据其实际情况另行规定或参考本制度核发。

第二章 员工薪金类别

第五条本公司从业员工薪金含义如下:

1、本薪(基本月薪)。

2、加给:主管加给、职务加给、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3、津贴:机车津贴、伙食津贴、加班(勤)津贴和其他津贴。

4、奖金: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和其他奖金。

第六条 从业员工薪金分项说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机车津贴: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机车者,均发给机车津贴。

7、加班津贴(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8、其他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9、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10、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2、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第三章 员工薪金管理

第七条 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第八条 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第九条 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第十条 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第十一条 有关本公司各职等人员考勤加薪规定按国际企业雇员考勤管理制中有关条款计算。

第四章 员工薪金发放

第十二条 从业人员的薪金订为每月5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第十四条 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第十五条 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第十六条 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

第五章 员工晋升管理

第十七条 从业人员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3月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级。

3、本公司特殊职务人员(专员、特助)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本公司主管之职等。

4、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曾受累计记大过一次处分而未撤销者,次年内不得晋升职等。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职薪等级表”的金额及各项加给、津贴,可根据近期市场的物价波动及公司财务状况作适当弹性调整。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综上所述,关于员工工资福利制度是根据不同公司的不同制度而制定的。但是一般其中都会包括工资以及工资管理,员工奖惩和假期福利等等。只有明确所在公司的员工福利制度,才会有利于公司的和谐发展,有利于融洽公司与员工的关系,有利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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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经理负责核准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等。第2章福利的种类及标准第4条社会保险企业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第5条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员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其资金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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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一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如何制定公司员工的奖罚制度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制定公司员工的奖罚制度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一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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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制定薪酬福利制度
薪酬设计的性质在于:薪酬改革重在结构调整,结合适当的总量调整,对既有工资体系进行重新设计。薪酬激励主要依据以下基本原则:1、市场竞争性原则:在薪酬结构调整的同时,体现一定的市场竞争力2、动态化管理原则:薪酬基数及薪酬总额随着企业经营状况而动态化管理3、业绩和价值双导向原则 4、短期和长期结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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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如何制定公司员工的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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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一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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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退养人员的福利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生活待遇基本组成部分
1、退养人员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其中,由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发布的滞后,规定年度内计算退养职工基本生活费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去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前年标准确定;
2、由于要在“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发布后才能核定职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因此规定在计算基本生活费时,职工离岗退养当年的缴费工资基数按上年标准计算。
3、对基本生活费低于2200元/月的,按基本生活费+2200的平均值,作为退养职工基本生活费。
4、所有退养人员每月发放生活费补贴600元。
5、退养人员生活费待遇,从签订离岗协议的次月起执行。
二、离岗退养人员管理原则
1、各单位应按照111号令的规定,遵循“尚差五年、本人申请、企业批准”的原则,开展职工离岗退养的相关工作。
2、单位对退养人员应建立管理台账,特别是对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应按要求做好后期管理工作。
3、已批准办理离岗退养的人员原则上不得重新上岗,也不能返聘使用。
4、各单位应加快内部岗位和人员的调整和整合工作,创新劳动组织,充分使用好在岗人力资源,减小因人员退养对当前工作的影响。
5、对于离岗退养人员,按单位人均基本工资和退养人数,核减单位基本工资,事业部、生产厂和子公司的业绩工资基数不变;其他单位业绩工资基数年内不作调整,次年按生产单位每减少1人带来的人均业绩工资基数增量予以调整(不减人单位不享受该基数增量)。
6、集团公司对退养人员生活费单列,各单位据实发放。
三、其它补助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离岗退养的职工,基本生活费不变,仅按新的生活费补贴标准对应原标准补贴额进行补差。
2、2014年1月1日至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退养的,按本办法确定的离岗退养生活费待遇计算办法,重新计算离岗退养生活费,如有差异,按就高原则执行。两类人员新的生活费待遇标准,从本办法下发的次月起执行。
3、离岗退养职工可按离岗时上年工资收入,确定当年缴费工资基数,后期原则上不作调整。
4、在后期集团公司工资总额有增长时,可按增幅的一定比例增加离岗退养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记载额度。对担心影响当期实际收入,不愿提高缴费工资基数水平的职工,可向单位提出书面说明,单位在签署意见后转人力资源部办理。
5、离岗退养职工生活费核定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在集团公司工资总额增长时,可按增幅的一定比例,在集团公司经济能力可承受范围内适当增加离岗退养人员生活补贴。在集团公司工资总额下降时,离岗退养人员的生活费待遇不减。
6、办法中生活费待遇计算办法及标准,仅限在当年当月满足退养条件并在当年当月办理离岗退养的职工。若由于个人原因,满足退养条件时未办理退养而在以后办理退养的生活费待遇,将根据情况下调生活补贴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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