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06
浏览10w+
刘蔓萍律师
刘蔓萍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068人
专家导读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ArticleTitle}

若是选择购买期房的话,则一定要对开发商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查,其实也就是看有没有规定的五证。其中就包括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开发商来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究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条件是什么呢?现在就让律图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条件是什么

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根据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全国已都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所谓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商品房未经初始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前,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均系商品房预售行为,必须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以预订、预约、认购、定购等方式变相预售商品房的,均属无证预售行为。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二) 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四) 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五) 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

(六) 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七) 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八)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二、如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根据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全国已都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所谓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商品房未经初始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前,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均系商品房预售行为,必须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以预订、预约、认购、定购等方式变相预售商品房的,均属无证预售行为。

上海市依照国家建设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递交下列材料:

1、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须写明申请预售的商品房基本情况,其中包括具体座落、申请预售的房屋面积、幢数、编号等和申请预售的理由;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房地产权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商品房基础验收合作证明或由已按规定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的银行出具的商品房已完成其建筑安装工作量25%以上的证明;

7、与本市注册的银行签订的预售款监管协议;

8、水、电、煤等配套已落实的有关证明;

9、与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或施工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施工合同及工程进度计划;

10、商品房预售方案。内容包括:商品房座落、结构、装修与设备标准,预售计划、预售价格、地点与方式、交付使用日期等内容;

11、房屋使用公约,与所聘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公司的资质证书;

12、商品房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及建筑明细表;

13、经审核批准的自制商品房预售合同样本或采用市房地局制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标准文本的书面承诺;

14、申请预售时上月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月报表;

外资企业还须提供外资委的企业批准证书。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单位是房地局。上海市房地局负责核发外销商品房、外资内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各区、县房地局负责核发内资内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如需预售内资内销商品房的,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提出申请;如需预售外销商品房、外资内销商品房的应直接向市房地局提出申请。

市房地局、区县房地局在受理商品房预售申请前,应将有关商品房预售条件、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程序和时限明确告知申请人;受理商品房预售申请后,对递交的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进行审核,并对施工现场查勘,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不准预售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商品房预售申请人。

开发商如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

1、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要是开发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话,相当于没有经过国家的认可,那么这种情况下是不允许进行商品房预售的,否则的话预售的行为就是违法的。当然就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的条件,要是不满足的话,肯定也就无法取得相应的证件了。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1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条件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67****63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0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1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3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4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8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4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8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3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6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4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1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2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2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4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怎样才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2、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等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该如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该如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问题解答如下,
1.所谓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就是房地产开发商销售时的必要证书。商品房要取得了预售才能开盘售房。销售许可证要五证!五证指的是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 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五证简称“五证”。
2.只有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才能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根据北京市商品房交易的相关法规规定,开发商只有具备《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署正式的《预售契约》。购房者在签合同前需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内。
办理都需要哪些材料
在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时候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证明书原件;发改委立项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商品房预售方案等。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提交资料《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由开发企业在项目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后申请预售许可时填写,一式三份);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必须经年检合格,验原件后收复印件);相关报建批准文书等。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预售认购书的区别?有人晓得吗?
[律师回复] 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基本性质:审判实践中,对商品房认购书性质的认定,归纳起来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就是正式预售合同,由于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另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非的合同,由于认购书仅是对签订正式合同相关事宜的约定。我们认为,认购书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
首先,认购书是平等主体之间为设立买卖商品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依照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认购书应为的合同。
其次,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也不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最后,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还存在许多不可预测的环节与风险,假如将认购书直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在掌握优势信息的情况下,可能附加种种不合理条件,强行要求买方履行此“买卖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则会严重损害买方的利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怎么处罚
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1、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未超过5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5%的罚款。2、销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50万元未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8%的罚款。3、销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1%的罚款。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预售许可证取得要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预售许可证取得要多久问题解答如下, 预售许可证取得时间要看办理的进度,没有具体的规定。
一、什么是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现房销售的标志,否则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行为是无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期房销售的标志,否则,房地产开发商的预售行为同样是无效的。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区别在于各自取得的条件不同。
二、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规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
上述五点为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应条件,其中前三点规定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后两点规定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四到六款,“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买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买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网友提问:
我购买了北京一处楼盘的房子。当时,该楼盘的价格便宜同时楼盘也建楼封顶了,所以我在售楼处一次性付清了所有购楼款,签订了《楼宇认购书》。售楼处人员表示,大概会在一个月后通知我来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最迟年底之前可以交楼。但是半年过去,仍没交楼,而且他们还没有预售许可证,现在我希望能退房且赔偿损失,可以吗?
律师解答: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是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既然不允许进行商品房预售,那么预售出去的房子当然可以退房。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合同效力: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您和开发商签订的《楼宇认购书》的效力应该认定为无效。无效从法律而言是至始无效,即从签订的那一刻它就是无效的。所以,即便开发商为了规避责任,在该《认购书》上罗列出的种种对您不利的条款,都没有关系,因为无效的后果,就是那些条款都不会发挥作用。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赔偿问题: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到: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根据上述规定,开发商有没有故意隐瞒或是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将成为您主张赔偿数额的关键问题。当然,打官司是打证据。根据证据规则,您只需举证证明开发商未向您提供预售许可证就与您签订了预售合同的事实,就可以要求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款。但开发商作为被告方,为了对抗您的主张,必须举证证明您是明知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仍与其签订了预售合同,他们不存在故意隐瞒或欺骗的事实。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1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预售商品房没有预售许可证合法吗
违法。根据法律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将可能受到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处罚。处罚依据主要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买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网友提问:
我购买了北京一处楼盘的房子。当时,该楼盘的价格便宜同时楼盘也建楼封顶了,所以我在售楼处一次性付清了所有购楼款,签订了《楼宇认购书》。售楼处人员表示,大概会在一个月后通知我来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最迟年底之前可以交楼。但是半年过去,仍没交楼,而且他们还没有预售许可证,现在我希望能退房且赔偿损失,可以吗?
律师解答: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是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既然不允许进行商品房预售,那么预售出去的房子当然可以退房。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合同效力: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您和开发商签订的《楼宇认购书》的效力应该认定为无效。无效从法律而言是至始无效,即从签订的那一刻它就是无效的。所以,即便开发商为了规避责任,在该《认购书》上罗列出的种种对您不利的条款,都没有关系,因为无效的后果,就是那些条款都不会发挥作用。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赔偿问题: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到: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根据上述规定,开发商有没有故意隐瞒或是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将成为您主张赔偿数额的关键问题。当然,打官司是打证据。根据证据规则,您只需举证证明开发商未向您提供预售许可证就与您签订了预售合同的事实,就可以要求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款。但开发商作为被告方,为了对抗您的主张,必须举证证明您是明知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仍与其签订了预售合同,他们不存在故意隐瞒或欺骗的事实。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21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能不能售房,合同有效吗?
[律师回复]
一、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有效吗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之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在前,如果开发商还没有取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该合同自始无效。虽然案件审结前,开发商具备了办理产权证的条件,但是根据该司法解释仍然会认定合同无效。
二、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能不能售房首先,我国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依照上述规定,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期房销售的前提条件,换句话讲,也就是开发商取得了销售许可证才获得签订期房销售合同的主体资格。因为无论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是认购书,都要求签订双方具备主体资格,消费者作为买方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开发商作为卖方要具备销售资格,这样双方签订的合同才能认定为有效。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是不能销售商品房的。
(一)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预售许可证的事实,购买方能获得哪些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九条之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销售没有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出卖人能否要求买受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根据购买方是否为善意购买,支付房屋使用费的标准不一。作为善意买受人,房屋使用费数额的确定,应以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除以房屋设计使用年限,再乘以买受人实际使用该房屋年限得出的价款作为买受人所获得的利益为返还标准。如果不是善意买受人,房屋使用费数额的确定,按照同地段同房型市场租赁价确定。最后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在诉讼中,出卖方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证据需由购买方举证。因此为了避免举证不力以及其他法律纠纷,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失,建议您还是不要购买没有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为了防止开发商故意隐瞒,可以请律师陪同签订购房合同,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买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应该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网友提问:
我购买了北京一处楼盘的房子。当时,该楼盘的价格便宜同时楼盘也建楼封顶了,所以我在售楼处一次性付清了所有购楼款,签订了《楼宇认购书》。售楼处人员表示,大概会在一个月后通知我来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最迟年底之前可以交楼。但是半年过去,仍没交楼,而且他们还没有预售许可证,现在我希望能退房且赔偿损失,可以吗?
律师解答: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是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既然不允许进行商品房预售,那么预售出去的房子当然可以退房。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合同效力: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您和开发商签订的《楼宇认购书》的效力应该认定为无效。无效从法律而言是至始无效,即从签订的那一刻它就是无效的。所以,即便开发商为了规避责任,在该《认购书》上罗列出的种种对您不利的条款,都没有关系,因为无效的后果,就是那些条款都不会发挥作用。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赔偿问题: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到: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根据上述规定,开发商有没有故意隐瞒或是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将成为您主张赔偿数额的关键问题。当然,打官司是打证据。根据证据规则,您只需举证证明开发商未向您提供预售许可证就与您签订了预售合同的事实,就可以要求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款。但开发商作为被告方,为了对抗您的主张,必须举证证明您是明知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仍与其签订了预售合同,他们不存在故意隐瞒或欺骗的事实。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签预售合同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买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应该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网友提问:
我购买了北京一处楼盘的房子。当时,该楼盘的价格便宜同时楼盘也建楼封顶了,所以我在售楼处一次性付清了所有购楼款,签订了《楼宇认购书》。售楼处人员表示,大概会在一个月后通知我来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最迟年底之前可以交楼。但是半年过去,仍没交楼,而且他们还没有预售许可证,现在我希望能退房且赔偿损失,可以吗?
律师解答: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是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既然不允许进行商品房预售,那么预售出去的房子当然可以退房。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合同效力: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您和开发商签订的《楼宇认购书》的效力应该认定为无效。无效从法律而言是至始无效,即从签订的那一刻它就是无效的。所以,即便开发商为了规避责任,在该《认购书》上罗列出的种种对您不利的条款,都没有关系,因为无效的后果,就是那些条款都不会发挥作用。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赔偿问题: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到: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根据上述规定,开发商有没有故意隐瞒或是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将成为您主张赔偿数额的关键问题。当然,打官司是打证据。根据证据规则,您只需举证证明开发商未向您提供预售许可证就与您签订了预售合同的事实,就可以要求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款。但开发商作为被告方,为了对抗您的主张,必须举证证明您是明知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仍与其签订了预售合同,他们不存在故意隐瞒或欺骗的事实。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21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1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怎么样处罚
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未超过5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5%的罚款。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戴雪诉华公司商品房订购协议定金纠纷案
购房者对开发商的样板房表示满意,与开发商签订订购协议并向其交付了定金,约定双方于某日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由于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格式合同中有样板房仅供参考等不利于购房者的条款,购房者对该格式条款提出异议要求删除,开发商不能立即给予答复。以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在订购协议约定的日期订立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开发商应当将收取的定金返还给购房者。
对此案有一些不太一致的其他看法。
此案从预约的角度分析,其实更简单。订购协议属于预约,存在预约只是将来签订本约的可能性,但并不是一定会签订本约是否签订本约,当事人仍然需要协商谈判,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最后不签订本约即本案中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不需要承担违反预约的责任。因此,开发商要没收定金也就没有依据。当然如果预约当事人是恶意中断协商,或拒绝协商,也应承担违反预约的违约责任。
对于订购协议中的定金的性质,理论上也有各种看法。有人认为应该禁止此类定金。
在现实中,有些开发商可能会制造不能签订正式合同的借口,一般个人消费者没有保留证据的意识,发生纠纷就说不清楚、无法举证,可能遭遇败诉。
因此在签订订购协议之后,在约定的时间内购房者一定要到约定的签约地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对此过程应留下记录,比如录音、照片等,当然最好是在协商过程中要求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能亲笔写下一些文字,以反映协商的过程。
原告:戴雪。
被告:省工业园区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原告戴雪因与被告江苏省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公司)发生商品房订购协议定金纠纷,向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提讼。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条件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