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征地工作本身就会造成被征地者的损失,所以政府部门通过发放征地补偿款的方式在经济上对被征地者给予补偿。但是近年来有不少的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被人冒领的案件发生,在发生冒领事件后最重要的是追回被冒领的欠款。那么被冒领征地补偿款该怎么追回呢?下面具体的追回方法将在下文为您呈现,请继续往下阅读。
一、被冒领征地补偿款该怎么追回?
1、行政诉讼法针对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交叉的问题提出了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设立了类似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制度,“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在他人冒领自己补偿款的情况下,一般要直接提起行政,同时申请一并解决民事争议。
2、如有的房屋出租给他人,租客以房主的名义冒领拆迁补偿款。这时房主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同时申请一并解决民事诉讼。一个诉讼解决两个问题,只要一份诉讼费用,既节省成本也节约时间。
3、还有的当事人在房屋安置补偿中,伪造签名将共有房屋登记到一人名下,如何解决?同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同时申请一并解决民事诉讼,法院不仅会判决登记无效,还会协助将登记改正以及索取民事赔偿等问题。
这种简单的诉讼方式,不只是为了诉讼而诉讼,也是本着解决行政争议,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最大限度地节约诉讼成本,为行政相对人提供诉讼便利,及时解决纠纷。这种诉讼更加适合行政诉讼中民、行交叉案件的解决,也为我国行政诉讼开拓了一个全新的解决方式。
二、避免被冒领征地补偿款的办法
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或领取拆迁补偿款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被拆迁入以外的第三人冒充拆迁入签订补偿协议或领取拆迁补偿款,从而造成被拆迁人合法利益重大损失。
1、在涉及房屋拆迁补偿等重大利益事项,当事人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谨防因产权证书或户口簿等证明文件丢失或被他人不法利用,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时要寻找那些值得信赖的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时,一定要明确具体授权事项的范围,尤其在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委托代理房产买卖等重大利益事项,避免因“全权代理”、“代办一切事项”等授权不明或授权范围过宽现象,防止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可能会造成委托人利益的损失。
2、需要注意的是,代理事瑶家成后要及时收回授权证明等资料,避免代理人在代理事项完成后,从事不利于委托代理人的违法犯罪活动。
我们在发现征地补偿款被人冒名领取后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一纸诉状将冒领者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征地补偿款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为了避免征地补偿款被冒领事件的发生,被征地者不要把所有权限都转交代理人,而征地补偿款发放机构在发放时也要详细的核对领取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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