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生活中,许多人对劳动法不是太了解,更不清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条的内容是什么。那么我们今天来对这个法律条例进行一定的了解,这也对我们的知识面的拓展有一定的帮助。违反劳动合同法26条第二条的内容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违反劳动合同法26条第二条规定会致使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若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属于禁止用人单位同劳动者约定的内容。这也是合同的一般原则。通常表现为,劳动合同简单化,法定条款缺失,仅规定劳动者的义务,有的甚至规定“生老病死都与企业无关”,“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变化及劳动者的工作情况调整其工作岗位,劳动者必须服从单位的安排”等霸王条款。
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他任何部门或者个人都无权认定无效劳动合同。
有些单位为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采用欺诈的行为,让劳动者签订空白合同,好在应付劳动年检(社保年检)或者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填写内容,这样做确实能规避一些法定责任。但有些条款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如: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社会保险、加班没有加班费、发生工伤以后,劳动者自己负责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无效或者部分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是一个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一项法律,对这个法律内容有了认识,在处理劳动合同的问题时,自身就具备一定的知识水平,能够更好的处理问题。通过认识违反劳动合同法26条第二条的内容,对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的问题有了了解,在与用人单位解决相关问题时,能够有效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合理的处理问题。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