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转让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24
浏览10w+
上海昌申律师事务所
上海昌申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983人
专家导读 土地的使用权证是个人要使用土地的凭证,如果不具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土地的使用权证丧失的话是没办法进行转让房地产的,因为转让的房地产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关于土地使用证转让是怎样的接下来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知识。
土地使用证转让是怎样的?

土地的使用权证是个人要使用土地的凭证,如果不具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土地的使用权证丧失的话是没办法进行转让房地产的,因为转让的房地产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关于土地使用证转让是怎样的接下来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知识。

一、土地使用证转让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过户需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那么,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多少手续费?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具体有哪些呢?

一般的过户指的是转让,费用包括转让金(各地叫法可能不一样)和契税

转让金:现在收的是土地增值税

契税:销售价的3%

交易费:一般数百元

登记费,一般数十元至数百元(可以到当地的国土部门查询)

此外,可能涉及的费用包括土地评估费(给土地评估公司,可讲价)测量费(给测绘部门,如果原来有准确的数字化图应该可以免,各地要求不一)。

如果是继承,则是1元/平方米(这个各地规定也不一致)。

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

首先,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准备这些材料:1、转让合同或协议;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你们一起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原产权证和土地证。)对符合条件的房准予办理过户手续。需要缴纳相关的一些税费(税费的关系构成比较复杂,不同的房屋是不一样的)。

土地使用证过户大概流程: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需带相关证件),房管局在将你们的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

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

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将会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1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综上所述,关于土地使用证转让是怎样的小编已经为大家解答了,如果是对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不清楚的话可以到律图网站进行学习,土地的使用权证在拆迁房屋的时候也是使用的到的,如果不具有土地的使用权证书的话最好是尽快的办理,可以立即去咨询当地的部门。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1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土地使用证转让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4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5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2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2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0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4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2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5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3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1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3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5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4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4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3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吗?
1、用地申请。2、土地使用证(原件)。3、原出让合同,批复文件(涉及招、拍、挂的提供成交确认书)。4、双方转让协议。5、如改变规划的提供规划部门意见。6、土地评估报告。7、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土地使用证转让有税吗?
土地使用证转让需要交税,按土地性质分为国有出让性质和集体性质,集体性质土地需要缴纳手续费和土地出让金。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1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集有土地使用证能否转让?
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是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有一种情形是可以例外的,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是可以转让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是什么,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 3、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至、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5、填写转让审批表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 6、审批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7、交纳有关税费 8、登记编号审批后,也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转让档案、留产权科统一保存,按年度缴档案室。 9、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办人依据补签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审批表,可随转让审批表同时报批。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591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认定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牟利如何界定 一、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如何认定 正确认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是指以《土地管理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2、必须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所有权,但是,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总之,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属情节犯,也就是说,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等等。 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三种形式 (1)非法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情况包括:转让房地产时,未按照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的;不符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并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进行转让的。 (2)非法转让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情况包括: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司法机关和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3)非法转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转让未经批准,土地使用权转让有效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未经批准的划拨土地转让有效吗 无效。划拨土地转让行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违反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拍卖法》的强制性规定,故转让行为无效。 国有划拨土地怎么进行转让 土地使用者需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用于以下行为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1、将空地整幅地块的划拨使用权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 2、将一幅地块内的划拨土地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整体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 3、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后,因不能履行抵押合同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 4、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条件与他人合资合作建房,获取房产分配或其他经济收益; 5、以其他形式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 6、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其中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十二条)。所以具体地块的使用年限是按上述规定,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不一定都是70年。 7、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限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土地使用证的转让过户吗
土地使用证在符合国家法定条件的情形下可以过户,比如说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就要求必须是同村的村民,也就是集体土地如果是转让给城镇户口的公民的话,土地使用证就不能过户。然后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是建立在土地是出让的方式取得的,划拨的土地使用证过户也不允许。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目前有一块地想要转让,请问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土地转让涉及税费?
[律师回复] 土地转让涉及税费分一下情况:
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法定的扣除额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有三种形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二)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
指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也可视同税金扣除。
土地增值税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标准如下:
级数土地增值额税率(%)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60
注:若税务机关发现以上数据不够真实,会要求对转让价格或扣除费用进行评估。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591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如何理解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牟利如何界定 一、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如何认定 正确认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是指以《土地管理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2、必须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所有权,但是,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总之,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属情节犯,也就是说,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等等。 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三种形式 (1)非法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情况包括:转让房地产时,未按照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的;不符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并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进行转让的。 (2)非法转让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情况包括: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司法机关和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3)非法转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如何认定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牟利如何界定 一、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如何认定 正确认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是指以《土地管理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2、必须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所有权,但是,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总之,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属情节犯,也就是说,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等等。 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三种形式 (1)非法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情况包括:转让房地产时,未按照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的;不符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并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进行转让的。 (2)非法转让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情况包括: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司法机关和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3)非法转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使用权转让税费如何交,土地使用权转让税费怎么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出让方 1.营业税 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二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法定的扣除额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有三种形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二)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 指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也可视同税金扣除。 土地增值税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标准如下: 级数土地增值额税率(%)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60 注:若税务机关发现以上数据不够真实,会要求对转让价格或扣除费用进行评估。 4.企业所得税 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二、受让方 1.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城市、县城、建置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按一定的税率按年缴纳。 2.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3.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以3%税率征收契税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1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转让吗?
是可以转让的,其实土地使用证转让意义上等于所说的土地买卖。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具体转让: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怎么入账?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实际工作中,土地出让金往往不是一次性支付,土地使用权证也未必在土地出让金支付后立即取得,这就引出了该土地出让金如何核算的问题。一般来说,土地出让金的核算可按以下三种情况分别做出处理:一土地出让金未支付完毕,土地使用权证已经取得。这时,实际上土地使用年限已经确定,尚未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可以理解为欠付款,因此,可按土地使用权总价金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总价与已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之间的差额部分贷记“应付款”科目。同时,土地成本按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期限作分期摊销。二土地出让金已支付完毕,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取得。因土地出让金已全部结清,所以列入无形资产后,不会再变动(除了摊销),但土地使用权证未取得,土地面积有时可能会与土地使用权证有出入。而资产是指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并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土地出让金既然已列作无形资产,应当按一定的方法(一般是直线法)予以摊销。摊销年限可以按土地出让合同上规定的年限确定。届时,土地面积按照实际进行调整。三土地出让金未支付完毕,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取得。对此,有两种处理方式,其一,既然权证未取得,土地使用年限不能确定,款项亦未支付完毕,可作挂账处理;其二,虽然权证未取得,但土地使用权已享用,比照在建工程已完工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会计处理,应当暂估入账,并按暂估入账数及暂估的使用年限开始摊销,待权证取得后,再在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内作调整。这样处理,比较符合会计的真实性原则和稳健性原则。
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 3、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至、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5、填写转让审批表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 6、审批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7、交纳有关税费 8、登记编号审批后,也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转让档案、留产权科统一保存,按年度缴档案室。 9、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办人依据补签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审批表,可随转让审批表同时报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土地使用证转让是怎样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