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患病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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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瑾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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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职工患病期间合同期满,单位无权终止劳动合同,而需要延续至医疗期满。如劳动者仍无法工作,则需要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办理。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患病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职工患病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职工患病期间合同期满,如果还在医疗期内,单位无权终止劳动合同,而需要延续至医疗期满。如劳动者仍无法工作,则需要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办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作为一个正常人都会有生病的时候,所以单位此时应该做的并不是严格按照合同的期限来解雇这个患病的员工,因为法律的规定是员工只要是在治病的期间就应该得到单位的保护,单位如果在此时强硬地解除合同的话是要被法律惩罚给员工赔偿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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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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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病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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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期重度唿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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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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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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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眼有光感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2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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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半径≤2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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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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