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指出,如有女性员工在孕期不满四个月时进行流产手术,则将享有十五天的法定产假。
而对于孕期达到或超过四个月的女性员工而言,其所享有的产假天数为四十二天。
此外,根据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无论是生育还是流产的医疗费用都将根据生育保险列出的项目及标准,并由已参保的生育保险基金承担相应责任。
若该员工未参加生育保险,那么这部分费用将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