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劳务派遣用工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维权纠纷案 一、案件详情 (一)当事人主体情况 1.我方当事人(劳动者):当事人于2021年10月入职A服务分公司并签订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2年5月当事人签署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次月与B人力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被派遣至C供应链公司担任区域开发经理,岗位、工作地点保持不变。 2.对方主体 用人单位:B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本案被告) 实际用工单位:C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企业:A服务分公司、D食品科技公司(多家企业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股,存在人员轮岗安排) (二)案件背景事实 1.用工单位C供应链公司以当事人2023年8月存在旷工、服务客户存在违规违纪为由,将当事人退回劳务派遣单位B人力公司;B人力公司直接据此单方解除与当事人的劳动合同。 2.B人力公司主张解除合法的核心证据为《员工过失处分单》《警告书》,但两份文书存在重大程序瑕疵:处分单无当事人、见证人签字,无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意见;警告书无送达签收记录、无当事人确认签字,无法有效证明违纪事实成立。 3.庭审中查明,公司主张的“旷工两日”实际为当事人已获批的带薪年休假,不存在旷工行为;所谓客户投诉违纪事实,书面证据存在关键缺失,无法证实当事人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单方解除的法定标准。 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工单位未
律师价值:证据梳理与瑕疵击穿代理阶段全面梳理企业提交的违纪处分全套证据,精准指出《过失处分单》《警告书》存在签字、送达、审核全流程程序缺陷,当庭核实“旷工日期实为年假”的关键事实,从根源推翻企业合法解除的核心抗辩依据,为法院认定违法解除奠定事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