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单位福利房有房产证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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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首先要区分是单位公房还是个人有产权的产权房。
产权属于单位的单位公房,个人是没有房产证的。
公房出售的福利房,此类房是能够取得房产证的。
因此单位福利房到底有没有房产证,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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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利房有房产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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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利住房可以遗嘱公证吗
对于单位福利住房在有房产证的情况下能立遗嘱,也可以对遗嘱办理公证,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产权人可以直接到公证机构立遗嘱。如果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证明这套房子是自己的财产,不能证明产权归自己所有的,无法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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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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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房改房是不是福利房
房改房当然属于福利房,而且也不是单位的所有职工都有资格去购买房改房的,能购买房改房的这些职工必须符合单位规定的住房条件,因为职工本来就是以成本价购买的房改房,所以通常情况下房改房也是不允许随意对外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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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全款买房给已婚儿子,房产证可以单独给儿子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父母在子女婚后所进行的房产转让,并不必然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例如,若情况属实,即由父母中的一方单独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转移至子女中的特定一人时,或有明确书面声明表明该房屋仅归属于夫妻中的某一方,那么此种情况下,该所涉房产便不宜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应当作为该单一方的单独资产;
然而再假设这所涉及的房产同时登记在子女夫妇二人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认定其为夫妻共同财产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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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利房离婚怎么分?
单位福利房在双方婚后获得并且享受产权的情况下离婚是平分的,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实行平分原则的,也可以双方协商分割,若是无法协商的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等待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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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孙子是第几顺位继承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孙子将有权作为优先级别的继承人行使代位继承权。
这具体涵盖了当孙子的父亲早于孙子的祖母离世之时,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孙子有资格代替其父亲,继承原本属于他父亲本应从祖母那里继承的财产份额。
值得注意的是,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以及外曾孙子女等后代均享有代位继承的权利,且此类代位继承人并不受限于辈分的约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四条
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中介起诉跳单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业务员提起的反诉,所需提供的关键材料包括:
首先,要展示出原告的特定主体资格证明。
举例而言,倘若企业单位为原告,那么应提交营业执照及商业登记证明的复印资料;
而个人原告则需要提供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身份证明的原始文件及其复印件。
其次,必须明确被告的完整信息。
这包括被告的全名、地址、法人代表姓名、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在内。
接下来,您还需要提供各类合同和协议。
举例说明,例如中介合同的原文、涉及交易的债权文书、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等。
此外,您还需要撰写一份详尽的起诉状。
这份文件中应明确列出诉讼请求、事实陈述和理由阐述,同时还要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款。
最后,您需要准备一份证据清单。
这份清单应包含一式两份的表格,详细列举出您所提交的所有证据的名称和页码,并由法院的承办人员进行核实并签名盖章。
在提起诉讼之前,您还需要按照规定预先支付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或者提出减免缓交的申请。
除此之外,您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据,比如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委托方的身份信息证明、中介合同的原文等等。
以上所有的材料都是为了证明原告的诉讼主张,并且满足法院的立案要求。
请注意,在提起诉讼之前,中介机构应该积极地与对方进行协商,以期通过非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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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利房和单位集资建房有什么区别
1、产权归属不一样:单位福利房房屋产权归单位所有,后期职工按标准价或优惠价购买获得全部或者部分产权。单位集资房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2、土地来源不一样:单位福利房是由国有单位申请划拨国有土地。单位集资房是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3、出资方式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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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专利会查重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申请专利这一法律程序中,有一个环节不可或缺,那就是查重工作。
该工作由负责全中国家专利事务的专利行政部门承担,其职责在于对专利申请进行统一受理与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授予专利权。
值得注意的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专利仅需经过初步审查,通常情况下并不进行现有技术的检索,只要技术方案完整无误,便可顺利获得授权。
然而,对于专利而言,实质审查则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审查员将通过检索现有技术来确保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及实用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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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利房拆迁怎么赔偿?
单位福利房拆迁也是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的,征地补偿款和房屋的建筑面积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单位的福利房房屋产权所属人不是员工的,那么征地赔偿的金额是不能由员工获得的,而是属于房屋产权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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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有采购合同没有现场签收单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若贵司在采购合同时未涉及到现场签收单的条款,可考虑以下几种解决策略:
1.与供应商进行沟通:
首要任务便是与供应商展开积极的交流,向其阐述贵司对于现场签收单的需求,以便确认采购物品的接收状态。
同时,询问对方能否提供相应的签收单据,或者共同商讨其他可行的解决方案。
2.自行制定签收记录:
倘若供应商无法提供现场签收单,贵司亦可考虑自行制定一份签收记录。
该记录应包含接收日期、货物名称、数量、质量状况及收货人签名等关键信息。
务必保证签名者为贵司授权代表或负责接收货物的相关人员。
3.电子邮件确认:
如确实无法获得实体签收单,贵司还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方式与供应商确认货物接收事宜。
在邮件中详尽描述所收到的货物,并请求供应商确认贵司的描述是否准确无误。
4.签订补充协议:
若双方均无异议,可签署一份补充协议,明确规定采购物品的接收条件及其双方的责任义务。
在补充协议中,可注明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提供现场签收单时,双方同意采用其他方式来确认货物接收情况。
无论选择何种解决策略,都建议在书面记录中详细描述采购物品的接收情况,并确保双方的意愿和责任得以清晰地表达和确认。
若贵司对如何应对无现场签收单的情况仍存在疑虑,建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或采购管理专家的意见,以获取更深入的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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