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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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员工离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多久?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员工离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多久?

一、员工离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多久?

劳动者自动离职多长时间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在《劳动合同法》中和行政法规中没有具体规定,以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制度为准(这个制度必须按法定程序制定)。一般无故旷工三日以上可以视为自离了,也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款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没有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还存在。

参照已经失效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至于自离(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作为单位内部管理的依据,对劳动者是有约束力的。

二、自动离职怎么界定?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中的“自动离职”的解释,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

综上所述,其实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没有规定,一般劳动者在向单位申请离职的时候,需要其他一定的时间,其中试用期内需要提前3日,但如果已经转正的话,则需要提前30日。当然,离职也是需要按照单位内部的规定办理手续才行。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员工离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多久?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我们还整理了很多其他法律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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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多久?
要是劳动者想要在方面提出劳动合同,那需要提前30日打出一个申请报告。若是用人单位经过同意之后,那就可以办理相关手续。但若是劳动者单方面旷工三天以上,那就会被认为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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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失信人员多久自动解除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失信人员多久自动解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失信人员多久自动解除 具体时间应咨询。
  
一、如果还在黑名单上,那是不可能自动解除的
  
二、结案后,执行人员把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后就马上消除。
  
2、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条件: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结案后,执行人员把你的信息录入系统后就马上消除。
  
3、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条件: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失信人员多久可以删除?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没有规定具体时间,一般来讲,被执行人提出申请,人民应当及时从“黑名单”中将其删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扩展资料:以下情形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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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辞职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随着现在的社会压力越来越大,消费水平也越来越高,特别是对于劳动者们来说,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就想换一个工作环境来压轻一点压力,那就来了解一下员工主动辞职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吗?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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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工伤的员工多久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对于工伤的员工多久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何时能解除工伤员工的合同
首先,劳动者因工负伤但未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并享受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工伤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工伤康复,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或依据约定与工伤员工终止合同。如工伤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工伤未康复,劳动合同应延续至工伤员工康复。
其次,劳动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分情况处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应工伤医疗待遇,直至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合同终止。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最后,如果工伤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者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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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知道关于失信人员多久自动解除失信名誉的。我不懂这个所以我需要来找一下有关的答案,谢谢。
[律师回复]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几年可以消除了
除非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结案后,法院执行人员把你的信息录入系统后就马上消除。
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条件: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失信人员被法院解除后多久能坐飞机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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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还在黑名单上,那是不可能自动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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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结案后,执行人员把你的信息录入系统后就马上消除。
  
3、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条件: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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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多长时间?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员工离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多长时间?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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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失信人员被法院解除后多久能坐飞机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失信人员多久自动解除 具体时间应咨询。
  
一、如果还在黑名单上,那是不可能自动解除的
  
二、结案后,执行人员把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后就马上消除。
  
2、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条件: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结案后,执行人员把你的信息录入系统后就马上消除。
  
3、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条件: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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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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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辞职需要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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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表哥现在被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了,担心领取失业金的问题,解除劳动合同后多久申请失业金
[律师回复] 应该说,失业金的领取条件特别多,员工很难拿到这个钱。

办理失业金领取各地规定不同,下面我拿深圳来举例吧,在深圳领取失业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员工缴交失业保险满一年;
2、必须是非员工自愿离职,如:单位裁员、解雇、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等;
3、已进行就业登记,有就业意向。

上面第2点提到的非员工自愿离职,包括以下六种情形: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终止劳动合同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4、被用人单位辞退、开除的;
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先到单位所属地劳动站办理就业登记,表示就业意向。进行就业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本人社保卡(如有);
3、本人在本市四大银行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
4、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必须体现是非本人自愿离职)。

进行就业登记时,资料审核通过的,劳动站会出具受理回执,员工持回执到属地社保站申请失业金领取,申请失业金领取需带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本人社保卡(如有);
3、本人在本市四大银行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
4、进行就业登记时开具的受理回执。

社保站受理后,一般在次月中旬发放失业金,失业金直接打入员工账户,不发现金。

其他说明:
1、员工失业期间,由社保局给员工购买社保医疗保险,所以,员工失业期间不得找工作,因为找到工作后也买不了社保,员工身份证号被社保占用,如果单位强行调入,则被社保局视为该员工已经再就业,而停发失业金。

举例:张三2014年8月10日离开A公司,同时进行了就业登记,并已向社保站提出失业金领取,社保站已受理,按理说,失业金将于9月15日左右发放到张三的银行账户。然而,张三还没等到失业金到账,就于9月5日找到了新的工作,被B公司录用,这时,B公司在给张三买社保时,发现张三正在参保中(张三失业期间由社保局给张三买了医疗保险),如果B公司强行调入张三的社保,社保局则停发张三的失业金。

2、员工在失业金领取前找到新工作的,可以向社保局提出停领,社保局受理后,停发失业金,同时,将失业金领取月份累计,等该员工下一次失业并申请失业金领取时,一并累计领取的月数。

举例:张三于2013年7月1日入职A公司,同时开始买社保,于2014年8月10日非本人意愿离职,同时申请领取失业金(按深圳规定,张三只能领取一个月的失业金),根据上面论述,张三的失业金应该在9月15日左右发放。然而,张三于9月1日找到了新工作,入职B公司,于是张三向社保局申请停领,社保局受理后,由B公司为其购买社保。张三于2015年8月又失业了,那么,张三这时可以申请领取的失业金,就包括之前停领的一个月,以及后面的一个月(第二次缴交失业保险满一年)。
以下是上面论述引用到的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员工因下列情形失去工作后的一个月内,应携带有关材料,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或者撤销;

(二)用人单位被依法整顿;

(三)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员;

(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员工逾期不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其享受的失业救济金从登记期限届满之日起逐月减发。

《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员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

(二)在特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三)失业后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业保险机构停发其失业救济金:

(一)再就业;

(二)到国(境)外定居;

(三)已办理退休手续;

(四)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职业;

(五)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入监服刑;

(六)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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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现代社会,劳动者变换工作单位是很平常的事。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在转换工作时,在需要与原劳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规定,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下面详细讲解劳动双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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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请问休完小产假后,公司多久可以开除员工?
[律师回复] 劳动者休完小产假后,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多久通知单位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需要提前30天通知。
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按照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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