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无故旷工应该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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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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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员工无故旷工应该如何处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员工无故旷工应该如何处理

一、员工无故旷工应该如何处理

员工无故旷工,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来处理,可给予员工罚款警告处罚;如果员工的旷工情况严重,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单位还可以依法辞退该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公司辞退员工,员工应该如何处理

公司辞退员工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先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员工意外受伤,公司应该如何处理

员工意外受伤的,如果属于工伤的,公司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员工领取工伤待遇。如果不属于工伤的,则单位不用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对于员工无故旷工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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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除名



    企业除名的理由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缺以下的任何一条属违法解除:



    
(1)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否经过职代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



    
(2)规章制度公示了吗?



    
(3)除名通知工会了吗?



    
(4)进行批评教育,这一条企业已经做到了



    
(5)企业的规章制度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属无效条款。



    因为《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从这一规定来看,企业对职工的除名处理,必须符合以上两个条件:



    《工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先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由此可见,在对旷工职工作除名处理时,应当征求企业工会的意见。



    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对职工作出开除处分的过程中应遵循下列程序:



    
1)弄清事实,取得证据。企业对职工所犯错误的事实应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并且对所取得的证据要严格审核,以保证确凿无误,结论材料应与本人见面,允许其申辩,如确属于事实不符,应当纠正。



    
2)经厂长或经理依据职工的错误事实提出开除处理的意见。



    
3)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



    
4)将开除处分决定报告企业的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备案。



    
5)将开除处分决定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本人档案。



    
二、公务员旷工及其行政处理



    第三十一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



    
(一)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二)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三)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



    第三十二条 旷工连续十五天以内或一年累计三十天以内的,不发年度奖金。



    第三十三条 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站在用人单位的角度上说,员工无故旷工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经济损失和工作上的误差;对于员工本身来说,及时职业素养的缺失,也是对工作的不负责,相信企业不会容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的。我们在工作中遇见突发状况的,最基本的程序就是征得上级领导同意后再离开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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