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征收的房屋价值怎么算
关于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方面,我们始终坚持不能低于当时市场价值这一原则。
在计算房屋拆迁补偿时,参考以下两个标准:
首先是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其组成部分包括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者经评估后确定的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其次是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即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与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之差,或者说是被拆迁人所获得的调换产权房屋的评估价格与其差异值。
对于房屋拆迁安置费用的计算方式,根据不同情况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其安置费等于搬迁补助费加没有提供周转房的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再加上过渡期限超出后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而遭受的损失赔偿费;
第二种是房屋拆迁安置(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情况),此时,被拆迁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方式,也可以选择兑换与货币补偿金额相当的产权房屋;
最后一种情况是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这种类型的补偿同样有两种方式供选择,即货币补偿和产权房屋兑换。
关于其具体的计算方法,我们特别为您准备了公式作为参考:
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单价乘以成新率再加之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米建筑面积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
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二、被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可直接发给农民吗
1、一般土地补偿是有三个部分,只有土地补偿款是发放到村集体的,其余两类是发放到个人的,下面我们具体来看有哪些补偿款。
2、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政策规定,咱们通常说的征地补偿款,其实有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这里面,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只有土地补偿费是经由村集体分配的,相对容易出现争议的也正是土地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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