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程序之执行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应向劳动仲裁部门递交完整的劳动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资料,以获取立案受理的许可;
其次,仲裁机关会对上述材料予以审查并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知会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相应事项;
到了第三阶段,仲裁部门将会组织正式的审理会议,在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有机会就各自的主张与观点进行深入陈述;
接着进入案件处理的协商环节,即通过仲裁机构的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如协商未果,仲裁机构将给出最后的裁判结果。
若面临无法拒绝的离职情况,需准备以下关键性证据:
包括关于不同意调动岗位的书面答复、实际付款流水、离职证书以及其他辅助性材料。
若是由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辞退而引发了劳动争议,需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证据材料作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及时提供,则双方都须为此承担不利后果。
在审判经过中,仲裁庭会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做交叉验证,一旦证据核实确凿,将作为评审事实真相的重要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被迫离职告知函自己写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者被迫离职后,如果劳动者提出离职的,自己写的告知函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告知函要用人单位出具才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迫离职怎么申请劳动仲裁”,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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