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薪资怎么结算

最新修订 | 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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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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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试用期内离职员工需提前三天提交书面通知,解除劳务关系后,用人单位需按《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一次性支付全部薪资。薪资计算依据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或正式员工工资标准,包括试用期工作天数及解雇当日工资。加班费、绩效奖金等按企业规定和实际情况结算。如因劳动者个人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扣除不超过当月工资总额20%的费用。如遇拖欠工资,职员可依法申请支付。
试用期离职薪资怎么结算

一、试用期离职薪资怎么结算

关于在试用期内离职的职员之薪酬结算方式如下所示:

首先,要求该职员需提前三天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书面通知,以期能够顺利解除劳务关系

其次,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在与职员解除或终止劳务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其全部薪资。在此期间,薪资的具体计算应参考双方事先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若未进行约定,则需按照正式员工的工资标准予以核算。鉴于试用期薪资的设定原则,入职后在试用期内所工作的天数以及被解雇当日的工资均需要被纳入结算范围之内。

另外,对于加班费以及绩效奖金的结算,也须遵循企业内部规定并结合职员实际状况而定。

值得注意的是,如但是若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带来了经济损失,那么,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从其工资中扣除一定数额的费用,但是最高限额不能高于当月工资总额的20%。

最后,若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职员可以根据合法途径提起支付申请。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试用期离职不提前告知违法

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当劳动者在试用期间需提前三天才可向雇主提出离职的请求。这充分表明了《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重视程度。

根据这一法条的严格规定,处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若希望结束劳动合同,应至少提前三日通知雇佣方。对于正在进行中的雇佣关系,雇主必须在解除或终止合同行为完成后,向劳动者提供合法的解约文件或证据,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劳动者妥善处理其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账户转移等相关事宜。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内辞职的职工需要预先向公司提出书面通知,以期达到与公司解除劳工契约关系的目的。在解约以后,用人单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规规定,一次性地向职工支付其全额工资。工资的计算应当基于劳资双方事先商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或者是正式员工的工资标准,其中包括试用期内所工作的天数以及解雇当日的工资。对于加班费以及绩效奖金等项目,则按照企业内部的规定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结算。若由于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导致了经济上的损失,用人单位有权扣除其不超过当月工资总额20%的部分作为赔偿。如果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职工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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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首先要看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调岗降薪等相关约定,公司内部是否明确了岗位职责与具体考核标准,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是,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需要注意的是在试用期内只要用人单位有证据表明你不适合原岗位可以对你调岗或解除劳动关系,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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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结算?
试用期辞职工资一般按照公司签订的合同来进行计算。要是公司拒绝支付合同,需要劳动者到当地的劳动局进行的劳动仲裁。并且要是没有干满一个月的,公司可以按照日薪来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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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可不可以降薪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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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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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结算
劳动者试用期辞职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计算。如果按综合工时制计算的话,本月超过20.83天(法定月工作时间)的都应计算为加班工资。满8小时的以平时小时工资的200%来计算;不到8小时的按平时小时工资的150%来计算。上个月工作时间未达到20.83天的,应该工作多少天,按多少天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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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结算?
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工资的,除非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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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试用期薪资填多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
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另一个表现方面是试用期间付给劳动者的薪金待遇低。实践中。试用期劳动者薪金待遇低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用人单位视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压低基本薪水,甚至不给工资。还有一些单位,硬性规定在试用期间一切意外伤害不列入工作范围。这也是用人单位热衷于约定试用期的重要原因之一。对试用期内工资待遇较低的问题,社会反响非常强烈。
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
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
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四)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一种保障制度。它确保了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至少领取最低的劳动报酬,维持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确立了将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按规定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规定,从法律上排除了企业以非劳动者本人原因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为由拒付工资的可能性。最低工资制度是法定最低标准条款,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
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企业,劳动者本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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