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在通常情况下,没有取得房产所有权证书的不动产是可以进行交易的,但是带来的风险相当巨大。由于缺乏相应的所有权证书,卖方无法证明其对该房地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这将有可能导致合同的法律效力产生不确定性,甚至无法完成相关的过户手续。在此基础上,买方的合法权益也难以得到充分的保护和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对于尚未取得房产所有权证书的商品房,该等业主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司法机关提起确认房屋所有权的诉讼。
在此种情况下,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
此期间从权利人实际上或理应明白其权益已遭侵害的日子开始计算。
若自受害事由发生时计,权利人拖延过久至超出二十年,则此类案件将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充分保护。
然而,当诉讼涉及到不动产所有权及登记返还财产等事项时,诉讼时效的限制将不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未办理产权的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关于尚未获得产权证照的房产交易引起的纠纷处理,其繁琐程度颇高。首先,这类合同往往有被判为无效的风险,然而在某些特定条件之下,也有被认定为合法有效的可能性存在。如果合同最终被判定无效,那么无论是哪一方都应该将通过这种方式取得的所有财产及时退还回去,而须承担过失责任的一方还需要对另一方因为这个问题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反之,如果合同被确认为有效,那么购买者就有权要求出售者积极配合完成产权登记手续。倘若出售者拒绝或者拖延执行这一程序,购买者便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强制要求出售者履行合同义务,并且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在处理这类纠纷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深入细致地审查合同中的各项具体条款、双方的实际履约状况以及未能办理产权证照的根本原因等等诸多因素。与此同时,我们还要充分考虑到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
通常,未获房产所有权证的不动产可交易,但风险极大。卖方因缺证书难证全权,合同效力存疑,过户或受阻。此背景下,买方权益保护堪忧,难以充分保障。故交易此类房产需格外谨慎,以免陷入法律与权益的双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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