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房主要注意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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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风险一:来自房屋本身方面的风险。1、对房屋所在片区考察不仔细。2、房屋有严重的质量问题。3、房屋产权问题。风险二:来自中介方面的风险1、中介公司不让购房者与房主见面,从中赚取差价。2、中介公司有意隐瞒房屋所在地段不利于购房者的规划情况和房屋质量问题。3、签订不公平合同。4、中介公司操作流程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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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很多律师都致力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其实房主的权力也是不容忽视的。那么,二手房交易中,房主要注意什么问题呢?由于房产涉及到的价值比较大,因此要是不对其中的一些问题小心注意的话,则就有可能给当事人造成损失。

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一:不要全权委托公证

如果卖房人的房子存在贷款按揭,在卖房钱又不能自己还贷解除抵押,一般需要委托中介,以及担保公司全权处理的,以达到赎楼以及卖楼的目的。而卖方在这个中间出现的问题是最多的,因为全权委托,中介可以不经卖方同意,完全可以自行买卖该房屋,同时也常常违背卖方的一些口头意见,不按照卖方的意愿控制房产,而按中介自己的意愿控制该房产。而深圳公证处要求撤销公证,需将所有的公证书收回,而中介常常卡住公证书,不返还给卖方。常常卖方无法控制自己的房产。

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二:有租约的房屋要先确认优先购买权

有租约的房屋要确认租房者不会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时要租房者出具声明书,放弃该项权利,一但忽视租房者的优先购买权,后果会很严重,租客可以要求撤销你和买方的买卖合同,就是过户了,仍会撤销,有相当多的案例。租房者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也要告之买方知道有租客的存在,否则到时买方找麻烦。

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三:慎重对待定金

是定金就签收定金,不是定金不要签收是定金,定金合同实践合同,虽然本来约定只是五万,他给十万,你签收了,定金就为十万。如果说定金约定是十万,但你只签收了5万,那定金就是五万。首期款一定要买方做资金监管,最好是找银行,而非中介。一定要看到监管资金,和银行承诺贷款,才去办理。

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四:卖方不可随意违约

根据现在中介所提供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来看,合同中都约定了解约定金,就是卖方要解约,只需双倍返还定金,而可以不被强制履行也不需要进一步赔偿损失。其实这个解约条款包含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卖方应当先启动解约程序。如果说买方先启动强制履行程序,那么可能面临的后果就是会被判决强制履行。如果说买卖双方是个人签定的合同,而非中介操作,那么说如果卖方主动违约,就会面临双倍返还定金再赔偿涨价损失的可能。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如果卖方违约要如何赔偿呢?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一)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二)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不管你是作为二手房交易中的房主还是购买者,此时都是有一些问题是需要格外注意的,不然的话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上述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作为卖方此时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珠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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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房主要注意哪些问题
远期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有:第一条 合同概况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厂家品牌、数量、单价及金额。第三条 质量标准:第四条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第五条 包装标准: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及时间第八条 检验标准、验收方法第九条 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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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二手房交易中房主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一:不要全权委托公证如果卖房人的房子存在贷款按揭,在卖房钱又不能自己还贷解除抵押,一般需要委托中介,以及担保公司全权处理的,以达到赎楼以及卖楼的目的。而卖方在这个中间出现的问题是最多的,因为全权委托,中介可以不经卖方同意,完全可以自行买卖该房屋,同时也常常违背卖方的一些口头意见,不按照卖方的意愿控制房产,而按中介自己的意愿控制该房产。而深圳市公证处要求撤销公证,需将所有的公证书收回,而中介常常卡住公证书,不返还给卖方。常常卖方无法控制自己的房产。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二:有租约的房屋要先确认优先购买权有租约的房屋要确认租房者不会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时要租房者出具声明书,放弃该项权利,一但忽视租房者的优先购买权,后果会很严重,租客可以要求撤销你和买方的买卖合同,就是过户了,仍会撤销,有相当多的案例。租房者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也要告之买方知道有租客的存在,否则到时买方找麻烦。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三:慎重对待定金是定金就签收定金,不是定金不要签收是定金,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虽然本来约定只是五万,他给十万,你签收了,定金就为十万。如果说定金约定是十万,但你只签收了5万,那定金就是五万。首期款一定要买方做资金监管,最好是找银行,而非中介。一定要看到监管资金,和银行承诺贷款,才去办理。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四:卖方不可随意违约根据现在中介所提供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来看,合同中都约定了解约定金,就是卖方要解约,只需双倍返还定金,而可以不被强制履行也不需要进一步赔偿损失。其实这个解约条款包含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卖方应当先启动解约程序。如果说买方先启动强制履行程序,那么可能面临的后果就是会被判决强制履行。如果说买卖双方是个人签定的合同,而非中介操作,那么说如果卖方主动违约,就会面临双倍返还定金再赔偿涨价损失的可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卖方违约要如何赔偿呢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
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
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
(一)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
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
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二)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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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业主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业主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收取定金提高合同约束力 在买卖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如果没有定金的约束,购房者极有可能出现今天签约,明天违约的状况。尽管卖家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挽回损失,但其中耗费的时间与精力却无法弥补。 2、通过第三方担保 减少交易风险 由于二手房买卖双方均有“钱、房”两失的顾虑,因此可以考虑通过第三方担保机构来进行房款交接。 (1)可以通过公证处交接,这种方式也称为公证处提存。交易双方共同到公证机关办理房款公证,买方将房款交由公证处代管,卖方在与买方签约登记后,依有关凭证到公证处取款。由于公证处是较有公信力的部门,在公证处的监督下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会得到很好的保护。 (2)通过律师事务所交接。即交易双方通过律师事务所签署合同,然后购房人将钱款存入律师事务所,待办完过户手续后,再由律师事务所将钱转付给原房主。 (3)通过银行托管交易资金或由银行为个人出具履约保函。这种方式是通过银行作为居间担保方式托管交易资金,或为交易双方出具履约保函来负责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钱款安全。如果因为购房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原房主可以按照履约保函约定索赔,经由银行确认后由银行直接支付赔偿金。 3、交房时要收到绝大部分房款 如果买方通过按揭贷款方式买房,那卖方还要确保银行将全部款项转到自己的账户之后再办理水电煤气等物业交割手续。以免卖方把房屋交给买主,却迟迟拿不到银行放款。 4、交易完成前提醒中介支付保证金 一般情况下,根据买房要求中介会代管支付保证金,一般3000到5000左右,用于结清水电煤气以及管理费的,因此卖方要在交房之后及时提醒中介返还。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均面临诸多风险,因此提前了解相关知识很有必要。
二手房交易中房主要注意什么问题,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一:不要全权委托公证如果卖房人的房子存在贷款按揭,在卖房钱又不能自己还贷解除抵押,一般需要委托中介,以及担保公司全权处理的,以达到赎楼以及卖楼的目的。而卖方在这个中间出现的问题是最多的,因为全权委托,中介可以不经卖方同意,完全可以自行买卖该房屋,同时也常常违背卖方的一些口头意见,不按照卖方的意愿控制房产,而按中介自己的意愿控制该房产。而深圳市公证处要求撤销公证,需将所有的公证书收回,而中介常常卡住公证书,不返还给卖方。常常卖方无法控制自己的房产。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二:有租约的房屋要先确认优先购买权有租约的房屋要确认租房者不会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时要租房者出具声明书,放弃该项权利,一但忽视租房者的优先购买权,后果会很严重,租客可以要求撤销你和买方的买卖合同,就是过户了,仍会撤销,有相当多的案例。租房者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也要告之买方知道有租客的存在,否则到时买方找麻烦。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三:慎重对待定金是定金就签收定金,不是定金不要签收是定金,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虽然本来约定只是五万,他给十万,你签收了,定金就为十万。如果说定金约定是十万,但你只签收了5万,那定金就是五万。首期款一定要买方做资金监管,最好是找银行,而非中介。一定要看到监管资金,和银行承诺贷款,才去办理。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四:卖方不可随意违约根据现在中介所提供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来看,合同中都约定了解约定金,就是卖方要解约,只需双倍返还定金,而可以不被强制履行也不需要进一步赔偿损失。其实这个解约条款包含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卖方应当先启动解约程序。如果说买方先启动强制履行程序,那么可能面临的后果就是会被判决强制履行。如果说买卖双方是个人签定的合同,而非中介操作,那么说如果卖方主动违约,就会面临双倍返还定金再赔偿涨价损失的可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卖方违约要如何赔偿呢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
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
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
(一)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
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
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二)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二手房交易中,房主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律师回复] 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一:不要全权委托公证如果卖房人的房子存在贷款按揭,在卖房钱又不能自己还贷解除抵押,一般需要委托中介,以及担保公司全权处理的,以达到赎楼以及卖楼的目的。而卖方在这个中间出现的问题是最多的,因为全权委托,中介可以不经卖方同意,完全可以自行买卖该房屋,同时也常常违背卖方的一些口头意见,不按照卖方的意愿控制房产,而按中介自己的意愿控制该房产。而深圳市公证处要求撤销公证,需将所有的公证书收回,而中介常常卡住公证书,不返还给卖方。常常卖方无法控制自己的房产。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二:有租约的房屋要先确认优先购买权有租约的房屋要确认租房者不会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时要租房者出具声明书,放弃该项权利,一但忽视租房者的优先购买权,后果会很严重,租客可以要求撤销你和买方的买卖合同,就是过户了,仍会撤销,有相当多的案例。租房者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也要告之买方知道有租客的存在,否则到时买方找麻烦。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三:慎重对待定金是定金就签收定金,不是定金不要签收是定金,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虽然本来约定只是五万,他给十万,你签收了,定金就为十万。如果说定金约定是十万,但你只签收了5万,那定金就是五万。首期款一定要买方做资金监管,最好是找银行,而非中介。一定要看到监管资金,和银行承诺贷款,才去办理。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四:卖方不可随意违约根据现在中介所提供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来看,合同中都约定了解约定金,就是卖方要解约,只需双倍返还定金,而可以不被强制履行也不需要进一步赔偿损失。其实这个解约条款包含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卖方应当先启动解约程序。如果说买方先启动强制履行程序,那么可能面临的后果就是会被判决强制履行。如果说买卖双方是个人签定的合同,而非中介操作,那么说如果卖方主动违约,就会面临双倍返还定金再赔偿涨价损失的可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卖方违约要如何赔偿呢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
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
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
(一)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
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
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二)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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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第一,注意查看出卖方的证件。第二,注意房屋的产权状态。第三,注意房屋的抵押状态。第四,注意房屋的出租状态。第五,注意房屋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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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二手房交易中,业主需要注意些什么事项
[律师回复]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业主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收取定金提高合同约束力 在买卖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如果没有定金的约束,购房者极有可能出现今天签约,明天违约的状况。尽管卖家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挽回损失,但其中耗费的时间与精力却无法弥补。 2、通过第三方担保 减少交易风险 由于二手房买卖双方均有“钱、房”两失的顾虑,因此可以考虑通过第三方担保机构来进行房款交接。 (1)可以通过公证处交接,这种方式也称为公证处提存。交易双方共同到公证机关办理房款公证,买方将房款交由公证处代管,卖方在与买方签约登记后,依有关凭证到公证处取款。由于公证处是较有公信力的部门,在公证处的监督下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会得到很好的保护。 (2)通过律师事务所交接。即交易双方通过律师事务所签署合同,然后购房人将钱款存入律师事务所,待办完过户手续后,再由律师事务所将钱转付给原房主。 (3)通过银行托管交易资金或由银行为个人出具履约保函。这种方式是通过银行作为居间担保方式托管交易资金,或为交易双方出具履约保函来负责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钱款安全。如果因为购房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原房主可以按照履约保函约定索赔,经由银行确认后由银行直接支付赔偿金。 3、交房时要收到绝大部分房款 如果买方通过按揭贷款方式买房,那卖方还要确保银行将全部款项转到自己的账户之后再办理水电煤气等物业交割手续。以免卖方把房屋交给买主,却迟迟拿不到银行放款。 4、交易完成前提醒中介支付保证金 一般情况下,根据买房要求中介会代管支付保证金,一般3000到5000左右,用于结清水电煤气以及管理费的,因此卖方要在交房之后及时提醒中介返还。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均面临诸多风险,因此提前了解相关知识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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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毕业之后在北京上班,但是想要买房太困难了,于是我就想买一套二手房,那么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的相关问题,其主要包含:
一: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正本
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正本,让业主给你看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你留复印件。注意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署名,如果有两个人,在签订后边的合同时就需要有两个人的名字。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二手房过户流程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二手房过户流程
其次,看购房时的相关凭据,比如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作为辅助证据以初步确认房屋产权归属。
二手房过户流程注意事项
二:到房管局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二手房过户流程
让中介带你到房管局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包括查房产的基本情况,抵押情况及查封情况,是否与人共享等,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个人。
二手房过户流程注意事项
三:要搞清楚所购房源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
一般来说,军队、医院、学校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二手房过户流程注意事项
四:现场了解房产现状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二手房过户流程
看有没漏水、渗水、大裂缝等情况。与商品房不同,二手房买卖一般都是“个案”。所以有关价格、房况等,都需要消费者自己或自己委托机构来详细了解。在决定购买前,消费者应该仔细观察户型是否合理,各种管理是否到位,供电容量是否能够负荷空调等大型家电,查看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痕迹,墙壁是否有爆裂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有的还应询问小区保安水平、物业管理费及收费标准如何。
二手房过户流程注意事项
五:注意所购房屋历史遗留问题
购买者千万不要忘记了解购买的房子已有多长历史、土地使用期限还有多长;有没有欠费情况,如物业管理、水、电、气费等。
二手房过户流程注意事项
六:对二手房价格进行评估
在掌握房屋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消费者应从多个方面对二手房价格进行评估。也可以委托信得过的中介机构或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弄清能否做二手房按揭贷款。一般情况下,银行按揭时会做保值评估,这个价格可以看出房屋的较低保值价。
二手房过户流程注意事项
七:注意协议签订内容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二手房过户流程
签订书面协议时,最主要要关注四个方面,是产权情况、房产总价、交易税费及日期,其中要注意的是书面协议里面要明确二手房交易税费双方如何分担。日期也是非常重要,像交定金、过户、交楼时间,确定日期才能够保证交易顺利进行,例如规定赎楼要在45天内做完,首期款在签完合同内7天做银行监管等。
二手房过户流程注意事项
八:合法彻底办理过户 注意交费时间
要求业主过户递资料完成才给50%房款,拿到受理回执,确定能拿到房产证才给全款;要求中介过户递资料完成才给50%中介费,到交完楼才给齐,或者与第三方签订协议。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房主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一:不要全权委托公证如果卖房人的房子存在贷款按揭,在卖房钱又不能自己还贷解除抵押,一般需要委托中介,以及担保公司全权处理的,以达到赎楼以及卖楼的目的。而卖方在这个中间出现的问题是最多的,因为全权委托,中介可以不经卖方同意,完全可以自行买卖该房屋,同时也常常违背卖方的一些口头意见,不按照卖方的意愿控制房产,而按中介自己的意愿控制该房产。而深圳市公证处要求撤销公证,需将所有的公证书收回,而中介常常卡住公证书,不返还给卖方。常常卖方无法控制自己的房产。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二:有租约的房屋要先确认优先购买权有租约的房屋要确认租房者不会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时要租房者出具声明书,放弃该项权利,一但忽视租房者的优先购买权,后果会很严重,租客可以要求撤销你和买方的买卖合同,就是过户了,仍会撤销,有相当多的案例。租房者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也要告之买方知道有租客的存在,否则到时买方找麻烦。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三:慎重对待定金是定金就签收定金,不是定金不要签收是定金,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虽然本来约定只是五万,他给十万,你签收了,定金就为十万。如果说定金约定是十万,但你只签收了5万,那定金就是五万。首期款一定要买方做资金监管,最好是找银行,而非中介。一定要看到监管资金,和银行承诺贷款,才去办理。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四:卖方不可随意违约根据现在中介所提供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来看,合同中都约定了解约定金,就是卖方要解约,只需双倍返还定金,而可以不被强制履行也不需要进一步赔偿损失。其实这个解约条款包含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卖方应当先启动解约程序。如果说买方先启动强制履行程序,那么可能面临的后果就是会被判决强制履行。如果说买卖双方是个人签定的合同,而非中介操作,那么说如果卖方主动违约,就会面临双倍返还定金再赔偿涨价损失的可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卖方违约要如何赔偿呢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
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
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
(一)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
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
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二)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业主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业主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收取定金提高合同约束力
在买卖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如果没有定金的约束,购房者极有可能出现今天签约,明天违约的状况。尽管卖家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挽回损失,但其中耗费的时间与精力却无法弥补。
2、通过第三方担保 减少交易风险
由于二手房买卖双方均有“钱、房”两失的顾虑,因此可以考虑通过第三方担保机构来进行房款交接。
(1)可以通过公证处交接,这种方式也称为公证处提存。交易双方共同到公证机关办理房款公证,买方将房款交由公证处代管,卖方在与买方签约登记后,依有关凭证到公证处取款。由于公证处是较有公信力的部门,在公证处的监督下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会得到很好的保护。
(2)通过律师事务所交接。即交易双方通过律师事务所签署合同,然后购房人将钱款存入律师事务所,待办完过户手续后,再由律师事务所将钱转付给原房主。
(3)通过银行托管交易资金或由银行为个人出具履约保函。这种方式是通过银行作为居间担保方式托管交易资金,或为交易双方出具履约保函来负责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钱款安全。如果因为购房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原房主可以按照履约保函约定索赔,经由银行确认后由银行直接支付赔偿金。
3、交房时要收到绝大部分房款
如果买方通过按揭贷款方式买房,那卖方还要确保银行将全部款项转到自己的账户之后再办理水电煤气等物业交割手续。以免卖方把房屋交给买主,却迟迟拿不到银行放款。
4、交易完成前提醒中介支付保证金
一般情况下,根据买房要求中介会代管支付保证金,一般3000到5000左右,用于结清水电煤气以及管理费的,因此卖方要在交房之后及时提醒中介返还。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均面临诸多风险,因此提前了解相关知识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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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要注意什么
阴阳合同是一种客观现象,短期内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因而,老百姓、政府机关、法院都是知道的,法院审判也相对比较宽松,除非差价太大,往往根据违约情形选择适用对违约方不利的规定。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对于差价以装修名义并且差价较小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2、对于差价太大,一般会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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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业主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业主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收取定金提高合同约束力
在买卖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如果没有定金的约束,购房者极有可能出现今天签约,明天违约的状况。尽管卖家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挽回损失,但其中耗费的时间与精力却无法弥补。
2、通过第三方担保 减少交易风险
由于二手房买卖双方均有“钱、房”两失的顾虑,因此可以考虑通过第三方担保机构来进行房款交接。
(1)可以通过公证处交接,这种方式也称为公证处提存。交易双方共同到公证机关办理房款公证,买方将房款交由公证处代管,卖方在与买方签约登记后,依有关凭证到公证处取款。由于公证处是较有公信力的部门,在公证处的监督下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会得到很好的保护。
(2)通过律师事务所交接。即交易双方通过律师事务所签署合同,然后购房人将钱款存入律师事务所,待办完过户手续后,再由律师事务所将钱转付给原房主。
(3)通过银行托管交易资金或由银行为个人出具履约保函。这种方式是通过银行作为居间担保方式托管交易资金,或为交易双方出具履约保函来负责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钱款安全。如果因为购房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原房主可以按照履约保函约定索赔,经由银行确认后由银行直接支付赔偿金。
3、交房时要收到绝大部分房款
如果买方通过按揭贷款方式买房,那卖方还要确保银行将全部款项转到自己的账户之后再办理水电煤气等物业交割手续。以免卖方把房屋交给买主,却迟迟拿不到银行放款。
4、交易完成前提醒中介支付保证金
一般情况下,根据买房要求中介会代管支付保证金,一般3000到5000左右,用于结清水电煤气以及管理费的,因此卖方要在交房之后及时提醒中介返还。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均面临诸多风险,因此提前了解相关知识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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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业主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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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取定金提高合同约束力
在买卖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如果没有定金的约束,购房者极有可能出现今天签约,明天违约的状况。尽管卖家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挽回损失,但其中耗费的时间与精力却无法弥补。
2、通过第三方担保 减少交易风险
由于二手房买卖双方均有“钱、房”两失的顾虑,因此可以考虑通过第三方担保机构来进行房款交接。
(1)可以通过公证处交接,这种方式也称为公证处提存。交易双方共同到公证机关办理房款公证,买方将房款交由公证处代管,卖方在与买方签约登记后,依有关凭证到公证处取款。由于公证处是较有公信力的部门,在公证处的监督下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会得到很好的保护。
(2)通过律师事务所交接。即交易双方通过律师事务所签署合同,然后购房人将钱款存入律师事务所,待办完过户手续后,再由律师事务所将钱转付给原房主。
(3)通过银行托管交易资金或由银行为个人出具履约保函。这种方式是通过银行作为居间担保方式托管交易资金,或为交易双方出具履约保函来负责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钱款安全。如果因为购房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原房主可以按照履约保函约定索赔,经由银行确认后由银行直接支付赔偿金。
3、交房时要收到绝大部分房款
如果买方通过按揭贷款方式买房,那卖方还要确保银行将全部款项转到自己的账户之后再办理水电煤气等物业交割手续。以免卖方把房屋交给买主,却迟迟拿不到银行放款。
4、交易完成前提醒中介支付保证金
一般情况下,根据买房要求中介会代管支付保证金,一般3000到5000左右,用于结清水电煤气以及管理费的,因此卖方要在交房之后及时提醒中介返还。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均面临诸多风险,因此提前了解相关知识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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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取定金提高合同约束力
在买卖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如果没有定金的约束,购房者极有可能出现今天签约,明天违约的状况。尽管卖家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挽回损失,但其中耗费的时间与精力却无法弥补。
2、通过第三方担保 减少交易风险
由于二手房买卖双方均有“钱、房”两失的顾虑,因此可以考虑通过第三方担保机构来进行房款交接。
(1)可以通过公证处交接,这种方式也称为公证处提存。交易双方共同到公证机关办理房款公证,买方将房款交由公证处代管,卖方在与买方签约登记后,依有关凭证到公证处取款。由于公证处是较有公信力的部门,在公证处的监督下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会得到很好的保护。
(2)通过律师事务所交接。即交易双方通过律师事务所签署合同,然后购房人将钱款存入律师事务所,待办完过户手续后,再由律师事务所将钱转付给原房主。
(3)通过银行托管交易资金或由银行为个人出具履约保函。这种方式是通过银行作为居间担保方式托管交易资金,或为交易双方出具履约保函来负责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钱款安全。如果因为购房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原房主可以按照履约保函约定索赔,经由银行确认后由银行直接支付赔偿金。
3、交房时要收到绝大部分房款
如果买方通过按揭贷款方式买房,那卖方还要确保银行将全部款项转到自己的账户之后再办理水电煤气等物业交割手续。以免卖方把房屋交给买主,却迟迟拿不到银行放款。
4、交易完成前提醒中介支付保证金
一般情况下,根据买房要求中介会代管支付保证金,一般3000到5000左右,用于结清水电煤气以及管理费的,因此卖方要在交房之后及时提醒中介返还。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均面临诸多风险,因此提前了解相关知识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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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要注意哪些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因此查看房屋手续是否齐全非常重要,也是二手房买卖方必须重视的问题。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家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所以签订合约时一定要所有房产证上的人签名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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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业主需要注意的事项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业主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收取定金提高合同约束力
在买卖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如果没有定金的约束,购房者极有可能出现今天签约,明天违约的状况。尽管卖家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挽回损失,但其中耗费的时间与精力却无法弥补。
2、通过第三方担保 减少交易风险
由于二手房买卖双方均有“钱、房”两失的顾虑,因此可以考虑通过第三方担保机构来进行房款交接。
(1)可以通过公证处交接,这种方式也称为公证处提存。交易双方共同到公证机关办理房款公证,买方将房款交由公证处代管,卖方在与买方签约登记后,依有关凭证到公证处取款。由于公证处是较有公信力的部门,在公证处的监督下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会得到很好的保护。
(2)通过律师事务所交接。即交易双方通过律师事务所签署合同,然后购房人将钱款存入律师事务所,待办完过户手续后,再由律师事务所将钱转付给原房主。
(3)通过银行托管交易资金或由银行为个人出具履约保函。这种方式是通过银行作为居间担保方式托管交易资金,或为交易双方出具履约保函来负责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钱款安全。如果因为购房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原房主可以按照履约保函约定索赔,经由银行确认后由银行直接支付赔偿金。
3、交房时要收到绝大部分房款
如果买方通过按揭贷款方式买房,那卖方还要确保银行将全部款项转到自己的账户之后再办理水电煤气等物业交割手续。以免卖方把房屋交给买主,却迟迟拿不到银行放款。
4、交易完成前提醒中介支付保证金
一般情况下,根据买房要求中介会代管支付保证金,一般3000到5000左右,用于结清水电煤气以及管理费的,因此卖方要在交房之后及时提醒中介返还。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均面临诸多风险,因此提前了解相关知识很有必要。
你好我和老公前几天看了一套二手房,打算下来,但是我们不想经过中介,想直接交易,想咨询一下二手房自主交易签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谢谢
[律师回复] 购买二手房,最重要的是认真审查房屋产权的完整性、可靠性。
首先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正本,并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以及拟购房产产权来源和产权记录。如房主、登记日期、成交价格、卖方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被抵押、是否共享等。
其次要搞清楚所购房源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一般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与商品房不同,二手房买卖一般都是“个案”。所以有关价格、房况、户型是否合理、各种管理是否到位、供电容量是否能够负荷空调等大型家电、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痕迹、墙壁是否有爆裂或者脱皮、小区保安水平、物业管理费及收费标准等等。此外,请您千万不要忘记了解购买的房子已有多长历史、土地使用期限还有多长;有没有欠费情况,如物业管理、水、电、气费等。
在掌握房屋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从多个方面对比判断二手房的价值。
最后,提醒您,购买二手房时,不要轻信对方,一定要合法、彻底地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必须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完过户手续,才算真正换了主人,其他任何单位的保证和公证都不算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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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要注意什么
确保房屋产权明确,无混淆。核实交易法律程序和审批文件完整,保障合法合规。明确成交金额和税费承担,规定支付时间和方式。核实房产是否受限,如抵押、租赁或查封。确保费用已结清并得到确认。明确是否涉及未迁移户籍。详细约定违约责任和解决方案,预防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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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交易需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二手车交易需注意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购买二手房还是二手车,都是要注意一些基本的事项的,例如二手车交易注意事项会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二手车交易注意事项:
1、新版合同保障买方利益由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联合推出的《广东省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明日起开始全面使用。此次推行的《广东省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分成车辆基本信息、付款及车辆交付、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生效和其他约定等几部分。其中对卖方向买方提供车辆的车况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如出现任何不符则将由卖方赔偿所有损失;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保证买方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此合同的这些相关规定,将一定程度上杜绝事故车的流通,也给那些事先不知道所买车是事故车、营运转非营运车、原车主欠缴费用车的消费者一个维权的依据和保障,最大程度上保障了买方的利益。
2、合同由评估师填写后再交易为了保障所售车辆的车况更加真实、规范、准确,《广东省二手车买卖合同》与《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书》必须由国家注册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填写。目前二手车交易市场上,大多数情况是消费者看中某辆车并付款购买后,二手车行才会和消费者一起对车辆进行评估鉴定。主要原因就是二手车行出于销售成本考虑,在车辆成交前,不愿承担鉴定的费用。如果按照合同中的先评估再销售,那这部分费用将转移至车价上。这样一来,二手车行在车型售价方面优势大减,但消费者买到的车将更有保障。不过令人担忧的是,目前全省持有国家注册二手车鉴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不足5%,部分不太正规的二手车行对车型的评估甚至是自己私出的,而非专业评估师的鉴定结果。因此,消费者购车时也需核查评估师的合法资格。广东汽车流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二手车鉴定评估师的需求越来越大,将根据市场需求,加强二手车鉴定评估师的职业培训。
买二手房交易时有哪些流程,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交易流程中需要注意的事事项 (一)交易前 1、精心挑选诚信中介 如果交易通过中介公司完成,必须选一家资信可靠的中介公司是保证安全的前提。看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和业务范围。可选择经验丰富、诚信可靠的中介业务员办理,但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要求经纪人到场,并核对他的经纪证号。 2、审查房屋权属状况 下家要对房屋的权属状况有所了解。看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与上家的身份证是否一致。如果房屋属于共有产权,则还要查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证明。 3、了解房屋使用情况 首先,一定要确保房屋的产权证是真的,而不是伪造的。根据房屋产证,下家可以了解到房屋建筑面积大小、房屋用途是办公还是居住等内容。可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部门查到房屋有无被司法机关或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是否已设定抵押。 4、实地查看房屋质量 下家除了向房屋左邻右舍、小区物业公司询问房屋是否作过大修或质量问题外,还应实地查看房屋质量。是否有私自搭建违章建筑的情况,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检查屋内水、电、煤等设施是否完好等。 (二)交易中 1、明确中介收定性质 定金纠纷占二手房交易纠纷的比例较高。若下家把定金交给中介公司,一定要明确中介公司收取定金的性质是代收,还是转交。为防止上家收了定金之后提高房屋总价,上下家要在书面的定金协议中对购房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这样下家就会有保障。 2、上下家当面谈合同 在达成交易意向后,上下家要对交易中应发生的税费有所了解,防止极少数业务员或中介公司借各种名目乱收费。在交易过程中,上下家不要擅自与业务员签订买卖协议,避免业务员将公司业务转化为个人业务,使得上下家无法享受中介公司的担保。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上下家一定要坐下来当面谈好房价、过户时间等条款。 3、签合同注意五条款 (1)权属条款。 主要是审查房屋的权属状况,如有无共有人或房屋有无抵押等权利限制。 (2)房价与佣金条款。 如二手房买卖通过中介公司,则明确委托价格、服务内容和佣金数额。 (3)房款支付条款。 二手房买卖一般不能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因此对付款方式进行审查就非常必要。一般来说,付款要和双方的交易步骤衔接。除付定金外,房款一般分三笔付清,签约时的首付款,拿到交易过户受理单时付一笔,产证出来及交房后付尾款。此外,上下家还可以通过第三方,如中介公司、银行、律师事务所等进行房款监管。 (4)交房条款。 主要是对有关交房条款的审查,其中包括交房时间、交房条件、交房标志等。交房条件一般包括下家付清房款,上家迁出户口、付清物业及水电煤有线等费用,上下家维修金结清。 (5)违约救济条款,主要是对上下家违约责任及救济途径的审查。 新版买卖合同倾向于鼓励市民通过仲裁这一途径来解决纠纷。由于仲裁是一审终审制,有利于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当然,上下家也可以选择通过来解决纠纷。 (三)交易后 二手房交易结束后,上下家往往为水、电、煤的费用,户口的迁移等发生纷争。要扫除这些后遗症,上下家应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结清水表账单。 按自来水公司的规定,不论是谁使用的,凡发生逾期未缴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如经30日催缴后仍未缴清水费和滞纳金的住户,则停止供水。因此在交房之前,下家要询问上家是否已付清水费,同时别忘了保留交房日上个月份的已缴讫水费账单收据。 2、告知电表状况。 按电力公司规定,凡发现私自装拆总熔丝箱和电表、私自开启封印、擅自变更计量装置等行为均属违章行为,违者按违章用电处理。因此,在房屋交接验收时,下家必须亲自查验电表有否移动、改装、线路走向是否正常等,同时保留交房日上个月份已缴讫的电费帐单收据。 3、协助煤气过户。 按照燃气公司的规定,上下家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且已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燃气设施费,以及双方的身份证、上家在交房日前一个月已缴讫的煤气费账单,一起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燃气部门将拒绝办理。 4、结清电话费。 有的家庭已经安装了多门电话线路,下家就要仔细问清楚,并且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是一根还是两根线路,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转让价是否包含电话线。 5、协助有线电视过户。 在房屋交接时下家可要求上家提交交房日上月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以及有线电视凭证。下家凭上述两样资料和新的房地产权证,即可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有线电视站办理过户手续。 6、结算维修基金。 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住宅转让时,维修基金账户中剩余部分的款额是不予退还的,其中上家缴纳的剩余部分,由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证明,凭《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结算交割单》可向下家收取,同时维修基金的所有人更名为下家。 7、迁移户口。 下家在房屋交接日前一天可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查阅上家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如果上家户口要在交房后才可迁出,则下家一定要与上家就此问题约定清楚。
二手房交易要注意的风险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二手房交易要注意的风险问题解答如下,
(一)来自交易主体方面的风险
即买卖双方没有从事房屋交易的资格、具体表现为出卖人非房屋所有权人也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作为买受方的个人,支付能力不强或不诚实履约,出卖人不能得到全部房款。
(二)来自交易房屋的风险
主要有:
1、用于交易的房屋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人拆迁范围;
2、房屋权属存有争议;
3、房屋为共有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
4、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5、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7、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
8、交易房屋存有质量瑕疵。
(三)来自交易手续方面的风险
房屋属于不动产范畴,其交易规则有别于一般动产的交易规则。房屋产权极相关权利的发生、变更等均需到有关政府部门进行登记。出卖人仅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并不足以产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果而只有当房屋交易手续齐全、合法时,登记机关才予以登记。因此,若手续不全或交易违法,权属变更将无法登记,房屋交易也将无效。
(四)来自房屋评估方面的风险
二手房交易的重要一环是需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在这个环节存在的风险就是房屋评估价偏高或偏低,偏离房屋的市场价值。
(五)来自二手房交易合同方面的风险
主要为交易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不明引发争议,或交易方利用合同进行诈骗。
针对以上可能出现的风险,可从以下儿方面人手加以防范:
1、交易双方应对对方的资格进行必要的审查和判断。作为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提供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身份证明以及其他证件,并到登记机关查验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判定拟购买房屋的可买性和安全性;作为出卖人,可要求买受入提供身份证明、工作证明、收人证明等材料,以便对其资信能力作出评判。
2、作为出卖人,应对买受人的支付能力等相关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和判断。作为买受人,则应对一拟购买的房屋进行实地考察,详细了解房屋的基本情况(如地点、户型、结构、价位、朝向、装修情况、共有情况、出租情况、抵押情况、房屋用途等)、房屋的市政配套情况、物业管理情况、房屋所在地区周边环境,从而对拟购买的房屋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3、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应首先委托信誉良好的、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的机构对房屋价格进行评估,以避免评估价偏高或偏低;
4、双方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尽可能地在合同中详尽地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约定相应的处理对策,尤其是要明确违约的法律责任。一份完善的合同将有助一于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纷争,从而有利于保证交易目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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