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是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故而在劳动市场上,职员因病请假的情形是时有发生的,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防止用人单位不允许职员请假,相关立法机关制定了长期病假工资待遇规定,对于遇到职员长时间请假的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该规定支付工资。
一、长期病假工资待遇规定是怎样的?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
上述提及的本人工资均指按当地规定的工资支付原则所确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
二、病假天数如何确定
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而以上公式中提到的计薪日概念,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小冯单位的制度工作日是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6月份单位制度工作日是20天,如果是5月份就得加上“五一”3天法定休假日,而不是统一的国家规定的20.92天月平均工作天数。
三、假期间工资的支付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四、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企业职工病假工资及疾病救济费的给付,以职工休工前6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不含奖励工资、各项补贴),仍按照《劳保条例》规定的连续工龄及计发比例计发。按此计发的病假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同期企业平均工资的150%。疾病救济费不得高于同期企业平均工资的70%,不得低于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长期请假的职员的工资的计算基数是职员正常就职时的工资以及工龄,但是若长时间请假,并且对公司业务不熟悉的情形,用人单位是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辞退该职员的,并且,此时职员不得请求得到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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