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主欠物业费,物业公司能起诉新房主吗
[律师回复] 1、通常来说,物业公司没办法起诉新房主,让其支付原房主没交的物业费。《民法典》提到,物业服务合同就是物业给业主提供服务,像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等,业主则要交物业费。这里说的业主,一般是和物业签了合同或者实际享受物业服务的人。原房主在把房子转让出去之前,是物业服务合同的一方,他没交物业费,就是违反了之前物业服务合同的义务,这个责任得原房主来负。
2、新房主买了房子,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后,虽然成了房子的主人,但对于原房主在他买房之前欠的物业费,新房主既没有法律规定的支付义务,也没有约定好要支付。不过要是新房主和原房主在房屋买卖合同里约定,由新房主承担原房主欠的物业费,那物业公司就能根据这个约定起诉新房主。
3、总体来讲,物业公司一般应该向原房主追讨欠的物业费,只有新房主明确约定承担这笔债务时,才可以起诉新房主。现在随着法律意识的提升和房产交易的频繁,未来可能会有更多关于物业费纠纷的细则出台,以更好地平衡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