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没有签免责声明,中风等)是不是全部业主或者业主代表负责?
[律师回复] 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判定责任,不一定全由业主/业主代表承担:
1. 先确定门卫的雇佣关系
- 门卫由业主委员会直接雇佣:属于雇佣关系,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雇佣,突发疾病类意外,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发病,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雇主(全体业主/业委会)需要承担一定的人道主义补偿或赔偿责任,具体比例看发病和工作的关联程度。
- 门卫由第三方物业公司派驻: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属于物业公司,所有责任由物业公司承担,和业主、业委会无关。
2. 你提到的这类疾病意外的特殊判定
心梗、中风这类属于自身基础疾病引发的意外,不是外界侵权导致:
- 如果雇主没有过错(比如没有强迫超长时间工作,发病后及时送医),一般不用承担全额责任,通常只需要根据公平原则给予适当补偿。
- 如果雇主存在过错(比如明知对方有严重基础病还安排重体力劳动、发病后延误救治),才需要承担对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3. 没有签免责声明、没买意外险不影响责任判定
- 免责声明本身不能免除雇主本该承担的法定责任,签了也可能无效。
- 没买意外险只是没法通过保险理赔,需要责任方自行承担对应费用,不会因此额外加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