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劳动仲裁前可否上班

最新修订 | 2024-03-04
1.8w浏览
律师解析
劳动仲裁前可以去上班。如果劳动仲裁的请求不涉及解除劳动关系,一般来讲是应该继续上班的,因为不涉及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劳动者依然是公司员工,需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如果劳动仲裁的请求中包括解除劳动关系,就不需要继续去上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劳动仲裁案件·推荐文章

盐城135****232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52****949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6****349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56人选择咨询律师
636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仲裁前可否上班
一键咨询
  • 166****26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8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3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8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7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7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4****83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4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3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0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0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2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3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3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5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2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4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5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7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2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5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5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5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4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7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8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7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7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7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7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0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6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1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2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6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2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7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7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1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4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6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4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6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4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3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4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4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7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0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2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178****694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5****265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8****834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去劳动仲裁算上班吗
申请劳动仲裁与去上班是两件不同的事,单位如果要求职工上班,若无正当理由,职工应当到单位上班,而不能以双方之间正在发生劳动争议就拒绝到单位上班,如职工无正当理由拒绝上班,单位认定职工旷工是有法律依据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上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上下班期间遭遇交通事故并不意味着必然构成工伤,仅当满足以下特定条件时方可判定为工伤,反之则无法予以认定。
具体来说,需确保该事件的发生处于劳动者所遵循的合理通勤线路之上;
其次,还应排除事故由劳动者承担主要责任之情形;
最后,还需满足公司所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这一前提条件。
若以上任何一个要素未能得到满足,那么在上下班过程中遭遇的意外便难以归类为工伤范畴。
然而,若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与认定,最终被确认为属于工伤,那么劳动者将有权同时享有工伤保险及人身损害赔偿等多项权益,且无需担心两种补偿方式之间会产生冲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596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劳动行政部门和仲裁部门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执法主体存在差异性:
劳动监察活动的实施主体为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他们所执行的行动乃是代表着劳动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然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却并非劳动行政部门,而是依据国家制定的劳动立法所设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值得注意的是,仲裁委员会的构成包含了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以及用人单位这三个方面的代表人士;
2.法律行为的定义有所不同:
劳动监察属于典型的行政执法范畴,其作出的决定均为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
而劳动仲裁则被视为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其作出的裁决具备国家授权的仲裁机构对发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的效力;
3.工作职责的划分各有侧重:
劳动监察主要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是基于法定的行政职权主动展开的,无需相关人员提出请求;
相比之下,劳动仲裁机构则负责受理劳动关系当事人的申诉,必须先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方能启动案件处理流程,否则,仲裁部门将不会主动介入;
4.法律地位的定位存在差异:
在劳动监察的过程中,劳动行政部门与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之间形成的是行政管理关系;
然而,在劳动仲裁的全部程序中,仲裁机构扮演的是“中间人”的角色,并不作为当事人出现,而是以“第三者”的身份参与其中。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第四条
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
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劳动仲裁期间要上班吗
劳动仲裁期间是否需要上班,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已经正常履行辞职手续的可以不上班,没有辞职需要继续上班,因为劳动仲裁只是解决劳动纠纷,没辞职和单位劳动关系仍然存在。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在单位值班期间自杀死亡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当员工在正常工作过程中不幸身故,那么他的直系亲属有权利提出赔偿诉求,具体的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首先,对于丧葬方面的费用补助,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获得相当于六个月封顶的互助地区上一年度正式员工月均工资水平的津贴;
其次,是对赡养亲属的抚慰金发放,这种抚慰金是以职工个人薪资的特定比率来支付,支付对象是那些依靠因公致死员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缺乏劳动能力的亲属们,这些亲属中的配偶每月可得40%的金额,其他直系亲属则每人每月领取30%,而独居老年长辈或者未成年孩子则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的份额;
最后,还有一笔一次性的工亡补偿金,这笔款项的计算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关于工伤死亡的认定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然发病并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离世,或者因为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或者在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或者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以及在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至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都将视为工伤死亡。
在申请工伤死亡认定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第一,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
第二,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
第三,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
第四,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
第五,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
第六,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照片等有关证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2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劳动仲裁程序错误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此问题,应以细致入微的方式展开分析研判:
首先,如果劳动者对仲裁庭作出的裁决持有异议,那么其有权在此后十五日之内从仲裁庭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其次,若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仲裁庭针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事项所做出的裁决,其涉及的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总和,以及在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时,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产生的争议,存在如下六种情形之一者,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庭的裁决:
(1)仲裁庭在适用法律、法规过程中出现明显错误;
(2)仲裁庭对该项争议没有管辖权;
(3)仲裁庭在处理该争议过程中违反了法定程序;
(4)仲裁庭所依据的证据系伪造;
(5)对方当事人故意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关键性证据;
(6)仲裁员在审理该案期间存在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不当行为。
最后,用人单位如对其他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庭裁决持有异议,同样有权在收到仲裁庭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员工上下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我们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并综合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定的“工伤”范畴。
若想明确判定某位员工的伤势是否构成工伤,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性的考量与评估。
具体而言,欲使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伤害被界定为工伤,需满足以下两个必备条件:
首先,该伤害并非由受害者自身负有主要责任;
其次,该伤害须源于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等特定类型的事故。
然而,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伤害系因他人故意所致,则通常无法被认定为工伤。
因此,在对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伤害进行工伤认定时,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究。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加班工资目前仲裁支持几年?
加班工资目前仲裁支持一年。不过这个是指仲裁的时效,也就是员工想要对加班工资发起仲裁,必须要在离职的一年之内发起,如果是双方的劳动关系还没有结束,那么劳动者想要发起仲裁是不会有这个一年限制的。但是加班的具体费用没有限制,欠了多少年的加班费都可以一起仲裁。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拖欠工人工资会受到什么法律制裁
[律师回复] 解析:
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劳动合同所约定之标准或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量地为员工付出劳动报酬,那么将会被劳动行政部门勒令在期限内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加班费用及经济补偿金。
如果雇主未能如期履行上述义务,劳动行政部门将强制要求其按应付金额之50%以上至100%以下的比例,额外支付给员工赔偿金。
此外,当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应补足差额部分;
若未能按时支付,则需按照应付金额之50%以上至100%以下的比例,额外支付给员工赔偿金。
对于那些采取转移财产、逃匿等手段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明明具有支付能力却故意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且数额较大者,一旦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勒令支付后仍然拒不执行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
若情节严重,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加班工资目前仲裁支持几年?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加班工资目前仲裁支持几年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加班费是否适用仲裁时效
适用,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公司上市裁员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如遇以下情形之一且裁员人数须达二十名或不足二十名却占据公司员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者,用人单位须提前三十天内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详细说明实际状况,倾听工会或员工们的观点和建议,然后将裁员计划呈报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方可实施裁员行动: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过程中遭遇严重困境的;
(3)企业面临转型、重大技术创新或经营模式调整,经过变更劳动合同后,仍然需要裁员的;
(4)由于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赖的客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在实施裁员时,应优先保留以下人员:
(1)与本单位签署了较长时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中没有其他就业人员,且有需要赡养的老年人或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按照上述条款进行裁员,若在六个月内重新招聘员工,则必须通知被裁减的员工,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裁减的员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