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报销条件
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二、工伤保险生效时间是多少
若单位当月为新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的,那么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次日零时。
若单位在为员工工伤保险选择次月生效的,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次月1日零时。
用人单位未为员工参保的,该员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可到社保局申请补缴,由社保局监察核实后,为全单位应缴未缴的人员补缴2年的费用,那么补缴之后的工伤待遇可由社保支付。
三、工伤保险一年多少钱,该如何报销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在职员办理参保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这三险是强制险),如果参保缴纳了,出了事故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承担医疗费用。工伤保险金单位按员工工资总额提取0.6%按月缴纳,员工不用缴纳。(业主带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去当地社保局申请办理)
1、工伤保险是由单位为在职员工参保办理并每月缴纳费用的,个人不用缴纳费用。
2、医疗保险按员工工资总额8%提取缴纳由单位承担部分,提取2%由个人承担缴纳部分。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费。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补偿原则,这一原则决定了工伤保险的费用是由企业或雇主按国家的费率缴纳的,劳动者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报销程序如下:
1、医疗登记:职工发生工伤就医治疗、转外、复查、二次治疗等须报工伤保险处审批,未登记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工伤待遇。
2、定点医院:县内有县医院、中医院、阳光门诊(手足外科医院);转外须报工伤保险处审批,未登记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工伤待遇。
3、待遇报销:
(1)普通工伤:须提供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工伤认定书、就医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均须盖红章)、医疗费用清单、首次检查报告单等手续。
(2)狗咬伤工伤:须提供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工伤认定书、就医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均须盖红章)、医疗费用清单、狂犬病暴露人群门诊接种记录、狂犬疫苗接种卡、诊断证明等手续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