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人有哪些义务,怎么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8-17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物业服务人有哪些义务,怎么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物业服务人有哪些义务,怎么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一、物业服务人有哪些义务

物业服务人的义务如下:

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

对业主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公共部位进行维护、维修,承担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维护、清扫保洁以及产权人和使用人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务。

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

3、将主要管理办法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

4、接受房屋和土地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机关、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

5、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二、怎么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1、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主要情况

(1)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

(2)当事人一方违约,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受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任意一方没有按照签订的物业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经过法院判决后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侵害另一方权益,经协商或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4)当事人双方商定解除合同。

2、合同的解除,无论是当事人双方协议解除还是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均须遵照一定程序。

协议解除,应在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基础上经过签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方可使解除行为效力。

若法律规定了特别程序的,则应遵守特别程序规定。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合同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当事人可以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失。

物业服务人应当承担的义务通常在违约合同之中会载明,对于应当履行义务但是没有履行的情形,一旦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那么业主作为受害者,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人支付赔偿

在各业主协商一致的情形下,还可以变更物业服务人。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6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物业服务人有哪些义务,怎么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2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4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7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7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2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5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0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8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8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5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2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5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5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物业服务合同定义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定义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如拒绝退出,其是否可以以存在事实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
[律师回复] 实践中,在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而引发的纠纷较为常见,并导致了不良的后果,有的导致群体性事件,更有甚者造成人身和财产伤害。2004年3月17日建设部颁布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批准:……
(八)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十)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该办法对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并以存在事实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二款有关“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不予支持”之规定,该请求不能获得人民的支持。
朋友最近因为自己的房子出现了一些问题,想要终止跟物业的合同,想请问律师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办法是什么,什么是物业服务合同解除、终止
[律师回复] 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权由业主委员会行使:
1.业主委员会有权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2.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企业: A.退出物业服务区域; B.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C.移交由物业服务企业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 三、返还预收物业费请求权由业主行使: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 【陈其象律师提示】
①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主张权利,无权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
②物业服务企业无权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业主大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第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的,按照本解释第六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物业服务人有哪些义务?
物业服务人的义务包括将在发生在物业服务区域的违法行为告知相关部门、定期将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告知业主大会、接受业主委员会以及业主的监督等。若是物业服务人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如拒绝退出,其能否以存在事实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
[律师回复] 实践中,在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而引发的纠纷较为常见,并导致了不良的后果,有的导致群体性事件,更有甚者造成人身和财产伤害。2004年3月17日建设部颁布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批准:……
(八)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十)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该办法对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并以存在事实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二款有关“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不予支持”之规定,该请求不能获得人民的支持。
无单方解除条款,业委会可否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律师回复] 解除物业服务合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司法解释第八条适用范围物业服务合同有两种,一是开发商与其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二是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与之签订的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结合《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司法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只适用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
(二)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方式合同的解除有两种方式,一是约定解除,即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二是法定解除。在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此项诉权由业主委员会行使,业主并不直接享有诉权;二是业主大会也不享有此项诉权。业主大会享有诉权,理论上说得通,实践中行不通。
(三)业主委员会的应以业主大会的决定为依据,不可自作主张关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作出了明确规定:由业主大会依法作出。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行使诉权。
(四)物业公司也可以作为原告诉请解除合同当业主委员会出现根本违约或者约定的解除事由出现时,物业服务企业当然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但是,物业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吗法律没有规定。笔者认为,合同得以全面正确履行以双方当事人的相互信任和相互配合为基础。如果物业服务企业要求解除合同,说明这种基础已不存在,应该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要求。
(五)此类诉讼中,如果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不可以提起反诉业主委员会作为原告提讼要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一方面同意解除合同,另一方面要求业主同时付清拖欠的物业费。此时,物业公司可以反诉吗答案是否定的,物业公司应另行:一是在当前,关于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还比较欠缺,特别是关于财产经费问题的规定更是空白。就现行立法来说,关于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认定是比较谨慎的。业主委员会是一个特殊的诉讼主体,不具有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责任财产,因而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责任能力。二是业主委员会是物业服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但不是合同中物业费的缴费义务人,因此,反诉被告不适格。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6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物业服务人有什么义务?
物业服务人首先有的就是保护和维护的义务,还包含了治安管理的相关义务。在他维护的片区之内,他有必要对他所在片区的治安和环保等等内容进行管理,如果是存在着一些违法违规的事情,那么物业是需要及时制止,或者是向行政部门及时报告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可以退出吗
[律师回复] 实践中,在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而引发的纠纷较为常见,并导致了不良的后果,有的导致群体性事件,更有甚者造成人身和财产伤害。2004年3月17日建设部颁布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批准:…… (八)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十)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该办法对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并以存在事实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二款有关“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不予支持”之规定,该请求不能获得人民的支持。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这种情况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解除要怎么做
[律师回复]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一般来说也就是现在的物业管理企业是开发商指定的,如果是这样你可以根据lt;物业管理条例gt;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可以自行寻找物业管理公司,当业主与寻找到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物业管理合同后,同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关系自动终止.也就是说业主可以不理睬现在的物业公司而自行确定.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解除如果现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没有关系,根据lt;物业管理条例gt;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也就是说当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时,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职责.当业主找到合适物业公司时只要小区2/3以上业主同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物业管理合同,那么与现在的物业管理企业合约关系自动解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物业服务人的义务有哪些?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物业服务人的义务有哪些,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怎么解决?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邻街商铺,不需要物业服务,能和物业公司解除合同吗
[律师回复] 要的。有以下情况:
1.住宅区外的门面房屋是否收取物业费取决于是否享有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所谓的物业服务费只能在物业服务创建后收取。物业服务主要包括清洁,订单维护,设备管理,水电费征收,如果上述服务没有出现,只以“业主身份”为收取物业管理费的依据,不符合精神法律公平贸易。
2.如果外立面以街道为导向且不在社区内运营,并且所有者不是居住在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居民,则由行业委员会和财产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不代表该部分。业主,并没有权利和义务履行,这些业主和物业管理服务尚未建立。如果是合同关系,业主可能不支付物业管理费。除非财产提供所有者房屋和配套设施的维护,维护和管理的证据。
3.如果产生物业管理费,根据物业的性质和特点,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整价格应分开实施。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格。非普通住宅楼宇,办公楼,工厂和商业楼宇的物业管理费,应当满足一些业主和用户的需要,或接受委托的特殊服务,并收取代理服务费。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或用户提供的不同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有所不同的,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用户面议洽谈而定;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要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在具体收取物业管理费时,有些项目是一次性收费;有些项目则是定期收取;有些项目的收取方式较为灵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6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物业服务人的后合同义务
物业服务人的后合同义务的内容有,在合同终止之后在业主或者是业主大会在选择新的物业服务人之前,对于原物业服务人就需要继续的履行服务;对于业主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物业费用。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物业纠纷 > 物业服务人有哪些义务,怎么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