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商铺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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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商户拆迁补偿标准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我们在遇见宁波商铺拆迁补偿标准的问题时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宁波商铺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宁波商铺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奖励的标准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拆迁人可以到市、县级人民政府查询相关的办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房屋拆迁补偿范围有哪些

1、房屋。

拆迁房屋凡列入补偿范围的,必须是合法房屋。这里所说的合法,就包括两方面含义:

(1)所有权人合法所有。

(2)房屋本身合法,如不得是违章建筑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附属物。

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有一种用途的设施。作为房屋的附属物,一般具有的特征如下:

(1)依附于房屋而存在。

(2)具有一种用途,并有利于房屋的升值。

(3)必须是能计算其价值的物体。

(4)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应具有合法性

3、收益权。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范围中的收益权应具有的特征如下:

(1)收益权人系合法地占有使用被拆迁房屋,其收益权必须有合同或法律依据。

(2)收益应当合法产生。

(3)收益应当是有依据的产生,包括即得收入和合法预期收入。

三、商铺拆迁商户有补偿吗

有。这个补偿承租人是需要与出租人协商解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商铺拆迁,租户就一定会有赔偿的,对于给承租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承租人是可以要求出租者承担赔偿责任的。

任何地方进行拆迁,都要将拆迁补偿办法进行公示。对于拆迁中的装修费补偿,承租人是能够得到一部分的,拆迁办应与房东或承租人商量装修补偿费,双方进行评估,评估下来,应得多少就是多少,而且承租人当初装修的花费,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四、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门面房一般用来出租。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门面房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

门面房大部分是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

全国各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有关部门能应该重视,律师办案过程中更应当运用娴熟的技巧解决。

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确定问题。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商户拆迁补偿标准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上就是关于宁波商铺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介绍。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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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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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房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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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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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商铺拆迁怎样赔偿?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对正在营业的商铺怎么赔偿 第一种证照齐全,并且取得了营业执照可以对外经营,在传统的观点中就是一个临街商铺,基本满足了门面房的客观要件,只不过没有取得商铺的房产手续,这样就应该参照门面房的价格进行补偿。 第二种就是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是租赁的房屋,或者租赁的土地自建的房屋,但是对外产生一种商业经营的行为,实践中如何来补偿,原则上就不能上一种情况来补偿,因为补偿价值大部分都在土地上,取得土地使用权才能按照实际状况来进行参考补偿,但是这个情况主要是按照你的经营情况来进行补偿。除了厂房的重置成新价对你产生的商业经营行为,也就是咱们所讲的经营利润和停产停业损失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偿。 第三种就是完全租赁,房子是房东所建,然后租赁过来后适当改造形成商铺经营的形式,原则上是适当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室内装修附属物的补偿。这种是完全达不到按照商铺来补偿的。 商铺的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有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二、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商铺拆迁补偿的标准: 1、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2、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需要看到拆迁协议,才能确定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能索要哪些赔偿。 3、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将得到补偿: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 其中过渡期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过渡期18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补偿10个月;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1个月起每逾期1个月,补偿1个月。拆迁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 法律依据:3月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 第十七条 第三款、 第二十三条分别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其中过渡期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过渡期18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补偿10个月;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1个月起每逾期1个月,补偿1个月。 拆迁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如果和租赁方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无约定,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你可要求同拆迁人及租赁方商谈补偿事宜。具体标准,要看你所在城市的城市拆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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