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没有宅基地就不给分地了吗?
1、农村没有宅基地不一定就不给分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可以使用吗?
1、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不可以使用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依此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而占地,属于非法占用土地,没有使用权利,不受法律保护。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法定的土地使用权属身份证,没持有此证,开发企业不能开发,建筑企业不能去建设,开发企业更不能上市去经营出售和出租。非法使用土地建房的应拆除,正建的停止施工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三、怎么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是国家给予农村村民盖房子及其附属建筑使用的土地,村集体拥有所有权,农民只有使用权,要想获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就写向村集体进行申请。
1、宅基地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委会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商议,符合要求的,进行批准,同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2、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
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村委会对宅基地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宅基地批准后
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5、村民住宅建成后
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农村地区的村民一般在宅基地上修建自建房,同时可以采取承包的方式获得耕地等类型土地的使用权。阅读此文后,对农村没有宅基地就不给分地了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