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外省事业单位调入浙江湖州企业退休,社保局把我的视同缴费年限为0,因为没有视同缴费年限没有计发视同全部过渡性养老金?
[律师回复] 您这个情况涉及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视同缴费年限被清零通常是档案认定出了问题,不是必然结果。规则本身是: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的,其符合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一般是当地实施个人缴费前的年限)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过渡性养老金也据此计发。被算为0的常见原因:一、人事档案材料缺失——调入时的调令、工资套改表、转正定级表、离职审批表等关键材料不全,社保机构无法认定;二、档案记载的工龄被除名、自动离职等记录打断;三、异地流转时养老关系转移手续没有接续上,缴费记录断档。应对步骤:一、先去社保局档案窗口要求书面说明不予认定的具体理由和所依据的材料缺口;二、回原事业单位和调入企业的档案室调取完整人事档案,重点补齐调令、工资表、年度考核表;三、凭补齐的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书面申请重新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对结论不服的,可以在领取养老金核定后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养老金核定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四、涉及跨省转移的,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的转移衔接手续也要一并核查。视同缴费年限直接关系过渡性养老金,差额可能每月几百上千,值得把档案翻透、据理力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