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律师费谁出?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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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屋拆迁补偿律师费由委托方出。因为涉及到房屋拆迁补偿等相关的问题产生纠纷之后,若是委托律师通过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作用的方式来解决,这个时候将会产生一定的律师费用,这个是需要由委托方来承担的。
房屋拆迁补偿律师费谁出?

一、房屋拆迁补偿律师费谁出?

房屋拆迁补偿律师费由委托方出。

1、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既无征收决定又无补偿决定而恶意违法强制搬迁、严重损害被征地人合法权益情形的,人民法院除应当依法判决赔偿被征地农户等合法财产损失和相应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以外.

2、还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提出的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二、违法建筑未经认定非法强拆怎么办?

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补偿。

1、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三、违建遇到强拆怎么办应该?

可以利用法律维权。

1、在拆迁的过程中,拆除违建往往是心理战,当一旦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法律途径去质疑拆除违建的合法性的时候,拆除违建往往不了了之,建议收集有关证据,及时通过律师介入来维权。

2、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在现实生活当中房屋拆迁发生纠纷之后,可以利用合法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钱,比如说首先是可以和拆迁的政府积极的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而认为对方确实已经侵犯到自己的权利,这个时候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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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以本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安置,也可以结合被拆迁人家庭人口情况安置。拆迁人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被拆迁人的,可以参照本条
第二款的规定执行。第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安置房屋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取得用地和规划许可。第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拆迁宅基地上房屋,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另行审批宅基地由被拆迁人自建房屋,并对被拆除的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其他拆迁人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被拆迁人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执行。第十八条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可以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按照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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