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不属于劳动争议
[律师回复] 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等六种情形通常不属于劳动争议,原因在于它们不在劳动法律关系范畴或有专门处理途径,不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1.对于请求社保经办机构发放社保金纠纷,社保发放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执行,属于行政范畴。解决措施是向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或申请行政复议。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本质是住房福利分配,非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建议通过协商或住房管理部门解决。
3.对劳动能力或职业病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有专门的鉴定复核程序。可按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4.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多为民事雇佣关系。可通过协商、调解或民事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