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申请离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律师回复] 主动申请离职的经济补偿金给付问题,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判定,依据的具体法条为第四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纯因个人原因主动申请离职,用人单位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明确过错主动离职,用人单位必须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应的法定过错情形包括以下类别。
第一类是合同相关权益受损情形,包含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第二类是劳动报酬及社保相关违规情形,包含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类是直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违规情形,包含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经济补偿的计算有明确法定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核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