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N是否存在上限
[律师回复] 经济补偿金计算需结合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判断,区分两类不同情形处理。
职工月工资未超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适用普通计算规则。没有十二年的支付年限上限,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核算,每满一年对应发放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核算所用月工资基数,取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劳动者的实际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前述本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标准的,适用特殊高工资计算规则。此时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基数直接按本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确定,支付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就已经存续的合同,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解除或终止的,对应经济补偿年限从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当日起算。当时的旧规定明确要求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对应部分的补偿年限按当时的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