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法规定,何时给员工买五险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在招用员工后,要在开始用工的三十天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这里说的五险,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给员工交五险是单位必须要做的事。
那什么是“用工之日”呢?简单说,就是员工开始给单位干活的日子。就算单位和员工没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员工实际在为单位工作,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就得在规定时间内给员工办社保登记,并且按时交五险。
要是单位没在规定时间内给员工办社保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让单位在一定时间内改正。要是单位超过时间还不改,就会被处罚。单位会被处以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单位里直接负责这件事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会被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要是员工发现单位没给自己依法缴纳五险,先可以和单位商量解决。要是商量没用,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通过这些办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