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年假赔偿应该怎样算
[律师回复] 辞退员工时,涉及年假赔偿的问题,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来计算。要是单位辞退了员工,而员工还有年假没休,单位就得给相应的补偿。
先确定员工该休多少天年假,这得看员工累计工作时间。工作满1年但不满10年的,一年能休5天年假;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是10天;工作时间满20年的,年休假有15天。
接着算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单位要按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不过这里面包含了员工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所以实际上,单位要额外给员工日工资收入的200%作为补偿。日工资收入是用员工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算出来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去掉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员工月工资5000元,那他的日工资大概是5000÷21.75≈229.89元。要是有2天年假没休,单位就得额外给补偿,算下来大约是229.89×2×200%≈919.56元。单位应该在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把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给员工。
常见误区是,有些单位觉得员工被辞退就不用管年假补偿了,这是不对的。只要符合条件,员工就应得到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