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交社保致被迫辞职怎样来维权
[律师回复] (一)与单位协商时,明确告知单位其未交社保导致员工辞职,依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单位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同时要求补缴社保。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能证明在该单位工作的基本材料,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社保费用。
(三)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作证等证据,证明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和工作时间。
(四)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