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价值:邓湘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与诉讼策略。首先,在证据组织方面,邓律师指导客户通过可信时间戳进行公证购买,形成了完整的侵权证据链,有效固定了被告的侵权事实。其次,针对被告提出的“主体不适格”及“通用名称”抗辩,邓律师精准梳理了商标转让与授权的时间线,并援引最高法既往判例,有力论证了“稻*香”并非通用名称,成功击破对方防线。最后,在庭审中,邓律师重点强调被告重复侵权的恶意,虽未全额支持惩罚性赔偿,但成功促使法院在法定赔偿限额内较高额度酌定赔偿,最大化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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