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不能约定对总公司仲裁
[律师回复] 1、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它产生的民事责任得由总公司来担,所以一般情况下,分公司没办法和总公司约定仲裁。
2、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在法律和经济方面都不独立。仲裁协议是平等主体之间,针对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发生的纠纷,自愿达成的把纠纷交给仲裁机构处理的协议。但分公司和总公司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而是上下级的隶属关系,分公司的行为得听总公司的。
3、仲裁主要是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不存在这种真正意义上的纠纷基础。而且仲裁协议要双方都真实自愿同意才行,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想法,它的意思表达常常受总公司左右,很难和总公司形成平等自愿的仲裁意愿。
综合来看,分公司没办法自己和总公司约定仲裁。